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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6-022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2016-05-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6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川大智胜系统集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以853.65万元的价格向成都新蓝智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蓝智华”)、成都冠智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冠智通”)分别转让控股子公司川大智胜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公司”)16%、1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集成公司的股权比例由51%降为25%,集成公司将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二、进展情况 2016年4月26日,集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川大智胜转让部分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向新蓝智华和冠智通转让16%和10%的集成公司股权。 2016年5月11日,公司分别与新蓝智华、冠智通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合同中规定: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新蓝智华以现金形式支付转让股权款的51%,即267.91万元,冠智通以现金形式支付转让股权款的51%,即167.44万元;新蓝智华在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的转让股权款257.41万元,冠智通在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的转让股权款160.89万元;公司在收到新蓝智华、冠智通各51%股权转让款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转让并办理完毕所有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 2016年5月24日,公司分别收到新蓝智华、冠智通支付的转让股权款,即268.00万元和167.4483万元。 剩余转让股权款,公司将在实际收到后及时披露。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分别与新蓝智华、冠智通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 (二)银行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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