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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6-051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中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审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2016年3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374号)。2016年3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374号)。2016年4月29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
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等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经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慎研究,公司和保荐机构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中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的申请。
公司将积极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工作,并待相关调整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核。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6-052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4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8人,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董事5人,董事陆建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到现场出席,委托董事汲广林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蔡顺明先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并满足募集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之“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的调整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2月9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14.51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共同确认发行期首日,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2,077,877,326股,公司董事会将基于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等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7.00亿元,发行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等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的调整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1.50亿元,扣除发行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1)房地产投资项目
■
(2)金融投资项目
■
(3)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募投项目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的金额为90.00亿元。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另外,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7.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1)房地产投资项目
■
(2)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募投项目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的金额为47.00亿元。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另外,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除上述内容的调整外,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的议案》
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并满足募集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修订后的《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二次修订)>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二次修订)》(公告编号:临2016-053)。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6-054)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6日
(下转B14版)
本版导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系列) | 2016-05-26 | |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 2016-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