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48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启东市华虹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8,000万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8,000万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启东市华虹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新能源”)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启东支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为13年,起始日期以合同正式签订日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林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照明”)拟对华虹新能源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决策的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启东市华虹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王凤林
注册资本:6,500万元
经营范围: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光伏发电生产建筑设施施工;光伏发电工程咨询服务;太阳能组件,光伏工程零部件销售;光伏电力项目及产品,太阳能应用系统集成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说明:2016第一季度净利润指标中,其中1,000万来自于光伏补贴收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农业银行启东支行为华虹新能源提供的8,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3年。由公司及子公司林洋照明对华虹新能源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协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华虹新能源提供上述贷款的保证担保,是孙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孙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方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能实时监控华虹新能源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7,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44%,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且全部为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华虹新能源营业执照
3、华虹新能源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6日
本版导读: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2016-05-26 |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5-26 | |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2016-05-26 | |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2016-05-26 | |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5-26 | |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