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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8 债券代码:112324 债券简称:16高鸿债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940万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认购股份的2940万股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本次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5月27日。
一、 公司非公开发行有关情况概述
2011年7月14日至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2011年8月8日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8.87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36,374万元。
2012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调整方案。
2012年2月10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调整方案。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为20,000万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6.12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116,374万元。
2012年4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本次发行申请。2012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90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万股新股。
2012年11月23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8,304 万股股份,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335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11月23日,募集资金总额为1,120,204,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77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79,434,800.00元。
2012年11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预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的预登记。
2012年12月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8,304 万股股份在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 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限售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18,304万股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认购的2940万股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2月07日,其他八家股东承诺认购的股票限售期均为12个月,已经办理上市流通(详见公司《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3-104)。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于2011年7月1日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承诺函》,承诺:目前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及下属除发行人外的其它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同时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承诺:在本院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期间,本院及下属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利用对发行人的控股关系做出任何有损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益的行为。
在承诺期间,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履行了承诺义务。
三、 本次解除限售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940万股。
2、本次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05月27日。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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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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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高鸿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 控股股东对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暂无计划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并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七、 备查文件
1、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的说明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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