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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4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在公司未公告减持计划预披露的情况下,于2016年3月2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658,974股,造成违规。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星星集团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截至2016年5月25日,持有公司股份141,431,923股,持股比例为 21.60%。公司于2016年3月2日收到星星集团的减持股份通知,并于2016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号)。控股股东星星集团因资金急需,于2016年3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4,658,97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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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658,974股的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的规定,造成违规。
二、本次事件的处理
星星集团一直以来严格遵循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本次由于资金急需,加上相关人员对新政策的熟悉及把握不够,导致出现违规行为。星星集团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事件影响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减持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1、为了弥补过错,减少对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影响,星星集团已经按违规减持金额的1%即22万元人民币上缴到公司作为收益。同时承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
2、鉴于本次违规行为对星星集团及上市公司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控股股东已对该事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及现金罚款的处罚;
3、星星集团做出全面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星星集团通过本次教育重新梳理管理程序,加强专业力量,调整完善组织机构,设立证券专业部门,专职负责相关工作,保证专人与上市公司对接,防止违规事情再次发生;
4、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星星集团逐步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根据监管部门新政及时进行制度修订;建立关联人信息网络平台,严控关联人股票买卖行为;建立系统的培训机制,及时学习掌握有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所涉及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公司今后会进一步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规范运作的监管,杜绝一切违法违规事项的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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