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6-040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5月25日在杭州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5月20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由董事长朱明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刘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5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刘申和西藏爱信威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31,661股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100%股权,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63元;本公司获准向朱明虬、吴红心等五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40,74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9,999,842.60元。上述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9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5日
本版导读: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2016-05-26 | |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1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预告公告 | 2016-05-26 | |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6-05-26 |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等业务的公告 | 2016-05-26 | |
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投) 业务的公告 | 2016-05-26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国际包销 协议及授予超额配股权的公告 | 2016-05-26 | |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 公告 | 2016-05-26 |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