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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6年5月3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首创证券为代销机构。具体适用基金如下: ■ 自2016年5月30日起,投资者可在首创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本公司将同时在首创证券开通指定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2016年5月30日起,投资者可在首创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目前,投资者在首创证券申请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6年5月30日起,投资者可在首创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前述基金中除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等以外,可参与转换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重要提示: 1、业务开始或结束办理的具体时间及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2、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型基金,目前均处于封闭期,其开放日以及开放日办理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诺安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等相关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0620 网址:www.sczq.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首创证券 开通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服务,经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协商一致,自2016年5月3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首创证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和基金转换业务。 一、具体适用基金如下: ■ 二、基金定投业务 自2016年5月30日起,投资者可在首创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目前,投资者在首创证券申请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 三、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6年5月30日起,投资者可在首创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前述基金可参与转换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业务开始或结束办理的具体时间及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2、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型基金,目前均处于封闭期,其开放日以及开放日办理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诺安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等相关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0620 网址:www.sczq.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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