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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6-04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止2016年3月31日总股本(830,693,43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9,976,091股)后的总股本820,717,348股为基数(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

  咨询联系人: 张蓓

  咨询电话: (010)85762629

  传真电话: (010)85762629

  六、备查文件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6-04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2016年5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0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三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向锦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14人,代表股份345,276,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70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5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上述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8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5,326,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2.0761%;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301,8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5%。

  2、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表决。

  1.1 选举李卫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345,276,560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5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251,794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35%。

  是否当选:当选。

  1.2 选举许利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345,276,560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5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251,794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35%。

  是否当选:当选。

  1.3 选举向锦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345,276,560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5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251,794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35%。

  是否当选:当选。

  1.4 选举刘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345,276,560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5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251,794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35%。

  是否当选:当选。

  1.5 选举张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345,286,960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8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262,194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3%。

  是否当选:当选。

  1.6 选举张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345,276,560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5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251,794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35%。

  是否当选:当选。

  1.7 选举杨浩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345,276,560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5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251,794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35%。

  是否当选:当选。

  1.8 选举张志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345,276,560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5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251,794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35%。

  是否当选: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2.1 选举胡小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45,276,560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5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251,794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35%。

  是否当选:当选。

  2.2 选举苏金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45,276,560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5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251,794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35%。

  是否当选:当选。

  2.3 选举羡永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44,950,560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911%。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251,794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35%。

  是否当选:当选。

  2.4 选举瞿培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43,544,168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4838%。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262,194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3%。

  是否当选:当选。

  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表决。

  3.1 选举游金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345,276,560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5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251,794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35%。

  是否当选:当选。

  3.2 选举田凤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345,276,560票同意,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85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251,794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35%。

  是否当选:当选。

  游金华先生、田凤兰女士将与职工代表监事陈桂福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本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345,303,16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32%;反对股数4,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12%;弃权股数19,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6%。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278,3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91%;4,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8%;19,5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345,303,16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32%;反对股数4,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12%;弃权股数19,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6%。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278,3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91%;4,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8%;19,5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345,303,16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32%;反对股数4,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12%;弃权股数19,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6%。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278,3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91%;4,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8%;19,5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1%。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345,303,16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32%;反对股数4,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12%;弃权股数19,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6%。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278,3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91%;4,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8%;19,5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加拿大列治文市3号路房地产项目暨风险投资的议案》

  赞成股数345,303,16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32%;反对股数23,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68%;弃权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278,3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91%;23,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0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境外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345,303,16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932%;反对股数4,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12%;弃权股数19,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6%。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2,278,3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91%;4,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8%;19,5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涛律师、李佳律师

  3、结论性意见:金杜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6-04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26日上午9:00,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在公司一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与会职工代表共计2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洪涛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代表举手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陈桂福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经核实,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附件:

  陈桂福先生,1977年出生,初中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东方雨虹沥青卷材车间班长、库房管理员等。现任东方雨虹监事,岳阳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沥青卷材车间主任。陈桂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000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6-05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5日对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8.2万股完成回购注销,于2015年10月26日对首次授予的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77.7833万股完成回购注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已分别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346号、110ZA0482号验资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8月7日、2015年10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已授予的股权激励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及《关于部分首次授予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上述共计195.9833万股已完成回购注销程序,公司股本总额由原832,653,272股减少至830,693,439股,同意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832,653,272元减少至830,693,439元。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6-05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26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5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推选李卫国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推选许利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一。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表:

  ■

  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刘斌先生为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刘斌先生简历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张颖女士常务副总裁;张洪涛先生、张志萍女士、王文萍女士、雷莉女士为副总裁;王新先生为总工程师;徐玮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张蓓女士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张蓓女士简历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蓓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5762629

  传真:010-85762629

  电子邮箱:stocks@yuhong.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4号楼

  邮编:100123

  经审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同意聘任钟炳惠先生为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钟炳惠先生简历见附件三。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附件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

  李卫国先生,1965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农学院,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进入长沙县职业中专任教;1992年进入湖南省经济管理学院任教;1993年至1995年在湖南省统计局工作;1995年创办长沙长虹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199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主要创始人,现兼任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7月被评为北京十佳进京创业青年,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2012年被评为中关村十大年度人物,现为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会长。李卫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60,514,304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许利民先生,1966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8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职务,为公司主要创始人,现任公司副董事长。2002年至2009年任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0月至今担任道县江南广德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今担任北京星乐映画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许利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3,457,768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斌先生,1973年出生,吉林大学计算机应用软件专业本科学历,长江商学院EMBA,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年至1998年历任哈尔滨北方度假公司经理、副总经理;1998年至2000年历任哈尔滨雪佳集团武汉办事处主任、上海办事处主任;2000年进入公司任上海分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09年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刘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416,79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颖女士,1971年出生,华东理工大学工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至2008年就职于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08年至2009年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经理。2009年10月进入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等,现任公司董事及常务副总裁。张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洪涛先生,1977年出生,天津大学硕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8年至2004年就职于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分公司。2004年8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副经理、证券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张洪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志萍女士,1971年出生,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财会计算机辅助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至2001年历任北京奥克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团委干事、团委书记。2001年至2006年历任北京卡莱尔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厅经理、技术推广科负责人。2006年8月进入公司,历任经销商管理部大区经理、部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工程渠道事业部总经理及董事长。张志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01,9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文萍女士,1973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职山东三角集团技术岗,党政管理岗,营销管理岗,东方雨虹分销部副经理、国际贸易部经理、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市场总监、人力资源总监、信息化总监等,现任东方雨虹副总裁。王文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26,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雷莉女士,1973年出生, 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硕士,新加坡国籍。曾任职Holcim Group Support Ltd中国区HARP项目经理,P-media Network Inc.(美国)CFO,中国富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雷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新先生,1960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中国水电部昆明勘察设计院科研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环保局设计院,中瑞合资济南渗耐鲁泉防水系统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等,现任东方雨虹总工程师。王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256,79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徐玮女士,1980年出生,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东方雨虹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助理、财务副总监,现任东方雨虹财务总监。徐玮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22,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蓓女士,中国国籍,无永外境外居留权,1980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部、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北京亚太安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博生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张蓓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条件和要求,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附件三: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钟炳惠先生,1959年出生,毕业于河北大学,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永外境外居留权。曾任职张家口市毛纺织厂计划科综合统计、合资公司财务部主任、财务处副处长。2002年4月进入公司历任主管会计、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审计部经理,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监。钟炳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70,000股,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6-05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1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6日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游金华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田凤兰女士、陈桂福先生出席,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第六届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选举游金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游金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5月27日

  附件一:游金华先生简历

  游金华先生,1963年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博士学历,并于2000年至2004年间在法国埃克斯马赛法律、经济和科学大学和巴黎马恩河谷大学攻读金融法和服务经济学博士学位,肄业,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至2000年任上海文汇报国际部编辑、记者;2004年至2005年历任上海外高桥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济师;2005年至2006年任上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至今历任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太湖流域发展专员,现任东方雨虹监事会主席。游金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0,202股,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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