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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6-045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于2014年5月1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330万股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 2016年5月25日,公司收到陈保华先生的通知,其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2,330万股已于2016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6年5月20日。 截止2016年5月26日,陈保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12,24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6%,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129,8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1.1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7%。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6-044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保华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权质押的具体情况 1、2016年5月6日,陈保华先生因个人原因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6年5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5月6日。质押期限为自登记之日起满36个月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陈保华先生本次将其持有的950万股股份进行质押,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12,245,300股的4.48%,占公司总股本793,137,771股的比例为1.20%。 2、2016年5月20日,陈保华先生因个人原因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6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5月20日。质押期限为自登记之日起满36个月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陈保华先生本次将其持有的950万股股份进行质押,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12,245,300股的4.48%,占公司总股本793,137,771股的比例为1.20%。 截止本公告日,陈保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12,24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7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129,8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1.16%,占公司总股本的16.37%。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陈保华先生本次股权质押主要用于个人融资。陈保华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个人薪金、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陈保华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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