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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股票代码:000570、200570 公告编号:2016-011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或变更提案,没有提案被否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15:00至2016年5月26日15:00。 召开地点:公司工会会议厅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薛国俊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股份175,295,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其中,A股股东(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71,604,0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7%;B股股东(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3,691,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175,294,4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其中,A股股东(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71,603,0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7%;B股股东(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3,691,3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其中,A股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B股股东(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1、《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2015年度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5、《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其费用的议案》; ■ 6、《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沈宁吾、李明辉、贾滨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登载于2016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薛峰、李丰凯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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