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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6-04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关于对宁波证监局上市公司 询问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莱达”、“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收到宁波证监局甬公司询问函2016年33号《上市公司询问函》(以下简称“询问函”)。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对询问函所列问题向宁波证监局做出了书面回复,现应宁波证监局要求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公司2016年3月22日披露《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于“项目实施出现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均表示“募集资金将随着项目的后期开发逐步投入,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且《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也于2016年4月13日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你公司说明仅仅过了不到一个月就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改变用途的具体原因及支持公司作出上述决策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外部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等),并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回复: 一、募投项目完工情况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经达到使用状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6)第4922号。 二、公司决策 1、公司2015年5月18日到8月4日期间进行了一系列股份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覃辉先生,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后,实际控制人拟置入影视文化相关行业优质资产,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于8月4日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2015年8月初至2016年1月底,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亦对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梳理,于2015年8月31日,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在此期间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具体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的核心管理团队及基层管理团队未有大的变动,各部门和生产车间正常生产经营。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2、2016年1月28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2016051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2014年并购祥云飞龙事项立案调查。2016年2月4日,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管理层开始考虑是否需要制定新的发展战略和目标;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既考虑过对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技术升级,亦考虑过利用超募资金实施新项目,但调整发展战略和目标是公司重大事项,无法短期内做出决定;同时考虑到2009年开始建设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厂房设备等可能存在重大维修、部分更换的情况,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对于“项目实施出现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表述为“募集资金将随着项目的后期开发逐步投入,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3、2016年4月28日,公司签署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2016年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同时判断短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厂房设备等不存在重大维修等事宜,最终决定将已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2016年5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小于10%,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核查了解情况后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请公司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宁波证监局上市公司询问函的独立意见》、《关于宁波证监局<上市公司询问函>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6-041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4年并购祥云飞龙事项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2016051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2014年并购祥云飞龙事项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6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关于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公司于2016年2月27日、3月26日、4月27日披露了《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2016-030、2016-034),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在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通知书或其他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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