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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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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
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6-039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6年6月13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5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12日—2016年6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6日。于2016年6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珠海市吉大水湾路368号南油大酒店玻璃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6月8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登记地点:珠海市吉大水湾路368号南油大酒店玻璃楼三楼会议室登记处,邮编:519015。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2;

  2、投票简称:恒基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6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恒基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1.00元代表议案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应当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意见。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赖军、朱海花

  联系电话:0756-3226342、3226242

  传 真:0756-3359588

  2、会议费用: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1、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6-038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孟红女士为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0___次, 未出席 _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6-037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16年5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姜景国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孟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经审查,孟红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刊登于2016年5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2016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孟红女士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孟红女士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孟红女士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6年5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简历

  孟红 女士: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会计学副教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在山东威海审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评估工作,曾任山东威海环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威海湖西创业保育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顾问。现在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会计系任教。

  孟红女士于2011年11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担任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孟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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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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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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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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