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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13、299902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H代 公告编号:2016-66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出席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下午2点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15:00至2016年5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 132 号丽珠大厦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副董事长陶德胜先生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审计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普通决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普通决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2、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3、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4、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5年年末总股本396,889,547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确定本公司用于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98,444,773.50元,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重新确定具体分配比例。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5、审议通过《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度审计师及厘定其酬金》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厘定支付其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万元。若因公司业务需,请其提供其他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将由本公司另行支付。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6、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特别决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股票发行一般授权事宜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分配发行及处理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决定发行的条款及条件(以下简称“股票发行一般授权”)。董事会行使上述授权,在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时,公司无需再召集全体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在发行内资股时,公司无需再召集类别股东会;如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之规定,即使获得股票发行一般授权,仍需召集全体股东大会,则仍需取得全体股东大会的批准。 上述股票发行一般授权主要包括: 1、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在有关期间决定发行及处理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及发行的条款及条件: (1) 拟发行的股份的类别及数目; (2) 股票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 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时间; (4) 向现有股东发行的股份的类别及数目;及/或 (5) 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上述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或购股权、转股权。 2、董事会根据上述第1项所述授权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权、转股权或以其他方式)的内资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数量分别不超过本议案获得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该类公司已发行的内资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数量的20%。若有关期间,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原因引起公司股本变动的,将以最新股本计算可发行数量。 3、董事会可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予需要或可能需要于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或购股权、转股权。 4、就本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本议案获得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期止的期间:(1)公司下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2)本议案经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届满之日;(3)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5、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份发行和分配的方式、种类及数量,以及公司在该等股份发行及分配完成时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注册资本,并适时对《公司章程》做出其认为必要的修改,以反映新的股本结构、注册资本。 6、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发行一般授权所需的一切必要事宜。 7、为了及时有效地推进公司根据前述规定实施股票发行一般授权,批准及授权董事会在上述1-6项述及的事项获得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同时并在上述有关期间内: (1) 根据市场时机决定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向各发行对象发行的数量和比例、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起止时间、上市时间、募集资金用途等; (2) 聘请必要的专业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 (3) 代表公司签署承销协议、保荐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为实施股票发行一般授权所需之文件; (4) 根据公司股份发行的方式、种类、数量和股份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情况适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股权登记等有关事宜; (5) 代表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发行、上市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6) 决定和支付发行上市费用或申请费用; (7) 根据公司股份发行的方式、种类、数量和股份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情况适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安排办理必要的登记备案手续; (8) 办理其他股票发行一般授权所需的一切必要事宜。 8、公司董事会仅在该等发行及其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不时修订的),及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相关有权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亦仅应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决议案投票结果。 8、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三、决议案投票结果 ■ 注:A股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低于5%的A股股东。 本公司聘任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担任点票监察员。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代表共同担任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监票人。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王先东律师和张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3、299902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H代 公告编号:2016-67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的公告 ■ 2013年7月30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诺和”)签订了《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公司委托北京诺和研究开发“羧基麦芽糖铁原料药及羧基麦芽糖铁注射液”项目(以下简称“羧基麦芽糖铁项目”),并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注册分类3+3申报临床研究要求,完成技术研究,协助公司获得上述品种的临床研究批件及生产批件。 近日,北京诺和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批准号:2016L05084、2016L05085、2016L05050)。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批件主要内容 1、羧基麦芽糖铁 药物名称:羧基麦芽糖铁 剂型:原料药 注册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申请人:石家庄瑞瑟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制剂进行临床试验。 2、羧基麦芽糖铁注射液 药物名称:羧基麦芽糖铁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2ml:100mg(以Fe计算) 注册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注册分类:原化学药品第3.1类 申请人:石家庄瑞瑟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进行临床试验。 3、羧基麦芽糖铁注射液 药物名称:羧基麦芽糖铁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ml:500mg(以Fe计算) 注册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注册分类:原化学药品第3.1类 申请人:石家庄瑞瑟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进行临床试验。 注:根据石家庄瑞瑟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诺和签署的相关协议书约定,羧基麦芽糖铁原料及制剂临床批件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归北京诺和独家所有。 二、药品研发及相关情况 羧基麦芽糖铁注射液及原料历经3年研发,是公司委托北京诺和开发的原化学药3.1类新药。北京诺和首次提交羧基麦芽糖铁注射液及原料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的时间为2014年12月。本品适应症为用于治疗不能口服或口服铁制剂无效者的铁缺乏症,使用时需实验室检查确诊。 羧基麦芽糖铁是一种新型铁络合物,用麦芽糊精将铁离子稳定地络合在其中,控制铁的释出,提供铁转运蛋白和铁蛋白铁离子以发挥作用,同时防止释放大量的游离铁,减少有毒氧化物的形成。羧基麦芽糖铁允许常规给予单次剂量1000mg,给药间隔时间也延长至1周,这大大提高了患者的依从性,减少了医疗操作,并降低了医疗成本。目前国内静脉补铁注射剂品种少,羧基麦芽糖铁注射液或将成为缺铁性贫血药物的首选。 截至目前,根据《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的约定,公司已累计向北京诺和支付技术开发费用约人民币300万元。 三、同类药品市场状况 世界卫生组织证明缺铁性贫血是前十名最重要的公共健康问题之一,全球占1/3人口面临缺铁的问题,补铁药物市场需求量极大,根据IMS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静脉用铁剂市场约为3.36亿元,相比2008年的6,671万,5年的年均增长率约为43%;2015年我国静脉用铁剂市场约为5.76亿,相比2012年的3.99亿,4年的复合增长率约为13.03%。 我国目前注射用铁剂仅有右旋糖酐铁和蔗糖铁注射液上市。静脉注射右旋糖酐铁可能出现致命的过敏反应,销售额逐年下滑,预计不久将退出市场。蔗糖铁注射液与本品的临床对比试验,结果证实羧基麦芽糖铁注射液给药方案更简易,同时羧基麦芽糖铁显示出更好的治疗效果,以及更低的经济负担。因此本品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上市后或将成为缺铁性贫血药物的首选。 经查询CDE网站,截止本公告日,国内共有5家企业申报临床羧基麦芽糖铁注射液及原料: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进口注册,其他4家企业申请国产药品注册(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瑞瑟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智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其中,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瑞瑟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获批临床。尚无企业申报生产。 四、产品上市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在取得羧基麦芽糖铁注射液及原料的正式临床批件后,需完善药学研究并开展临床研究,初步预计需要2-3年完成,期后,公司须提交申报生产,获批后,通过原料GMP核查后方可上市。 五、风险提示 由于药品研发具有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临床试验进度及其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研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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