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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1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27日,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23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9位董事分别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中“4、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及“5、发行数量”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20.8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现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3.3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9,846,596股(含119,846,596股)。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现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7,546,886股(含187,546,886股)。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中“4、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及“5、发行数量”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将发生一定变化,故公司董事会根据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再次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作出相应调整,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中“4、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及“5、发行数量”的内容进行调整,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作出相应调整,以及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进一步修订,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前述调整、修订情况对《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相应修订,《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红缨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0%)设立“北京紫荆时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2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20.8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现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3.3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9,846,596股(含119,846,596股)。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现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7,546,886股(含187,546,886股)。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3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于2016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主要内容修订外,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4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1月28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鉴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证监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1、公司对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和对2015年分红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和分红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835,591,560股,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16,754.1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7,546,886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后,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未来公司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考虑上述情况,公司基于下列假设条件对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具体如下:

  1、为最大限度考虑摊薄即期回报对财务指标的影响,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6年10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假设时间,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187,546,886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0万元,且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最终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以证监会核准为准;

  3、假设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且假设该现金分红于2016年6月实施完成;

  4、由于假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时间晚于2015年年度现金分红实施完成时间,因此假定经除息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调整为13.32元/股,相应发行股份数量调整为187,687,687股;

  5、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依据,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以及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835,591,56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变化。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进行了测算,具体如下:

  

  ■

  

  注:

  1、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公司2015年度其他综合收益为-20.17万元,预测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时,未考虑其他综合收益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如上表所示,公司2016年考虑本次发行后较发行前的基本每股收益有一定下降,同时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也出现了下降。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会摊薄即期回报。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全部建成后才能逐步达到预期的收益

  水平,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难立即实现同步增长,故公司短期内存在每

  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同时,本公司在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公司董事会选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国家幼教行业发展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并优化财务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在确定将幼儿教育定位为收入增长第二极的业务发展战略后,通过收购红缨教育及金色摇篮撬开幼儿教育入口,在幼儿教育行业进行生态布局。鉴于幼儿教育行业存在连锁幼儿园集中度低,优质教育内容较少、缺乏高效、系统和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体系等问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幼儿园运营一体化解决方案项目、“旗舰型幼儿园”升级改造服务及儿童艺体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同时,随着互联网教育的深入,公司将结合幼教行业的特点,对现有的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再规划及升级,为公司幼教行业的发展奠定基础。本次募集资金部分将用于幼儿园信息化及内容云平台建设项目,符合公司通过管理加盟增加幼儿园园所数量的同时,对现有加盟园所进行线上线下延伸,辐射万千家庭,打造幼教大生态的发展战略。本次发行将大大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幼教行业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抓住发展机遇,增强市场竞争力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1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共有幼儿园20.99万所,比上年增加1.13万所,在园幼儿(包括附设班)4,050.71万人,比上年增加156.02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208.03万人,比上年增加19.52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0.5%,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随着第四次婴儿潮以及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将会推动幼教行业更快速的发展。

  同时,教育部于2012年3月出台的《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明确指出:“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2015年7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鼓励互联网企业与社会教育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数字教育资源,提供网络化教育服务。

  公司本次募集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幼教行业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抓住发展机遇,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原主业所属行业为电子视像行业,主要产品为超高分辨率数字拼接墙系统,2015年公司利用现有的资本积累完成收购红缨教育、金色摇篮两家幼教行业优秀公司,并将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的幼教品牌,将形成超高分辨率数字拼接墙系统业务,幼儿园运营管理服务两大主营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幼教内容及渠道开发项目、幼儿园育乐设施及服务体系升级解决方案项目、幼儿园信息化及内容云平台建设项目,符合公司幼教产业发展战略。

  公司旗下两家幼教公司合计管理的幼儿园超过2000家,其中,红缨教育主要经营模式是连锁管理,通过持续的管理改进,为加盟幼儿园提供全面的管理服务;而金色摇篮的以托管式加盟等重度加盟为主,以教学理念和内容为核心竞争力,对相对少数幼儿园进行深入管理,为孩子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

  “红缨教育+金色摇蓝”将形成“全面管理+优质内容”的完美结合,其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良好,最终将健全公司更好的为幼儿园服务、服务更多幼儿园所必需的能力体系,巩固公司在幼教领域的领先地位,夯实公司幼教领域坚实的线下壁垒。同时,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信息技术公司,拥有深厚的IT人才储备和强大的企业信息化管理软件开发能力,有能力将幼教与信息技术相结合,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幼教生态体系。公司目前在总部层面已经成立了相关事业部给予幼教产业以全方位支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双主业发展战略,公司具备从事募投项目所需的人员、技术、市场资源。

  五、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原主业所属行业为电子视像行业,主要产品为超高分辨率数字拼接墙系统,受国内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的持续影响,主营业务业绩近年来下滑较快,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

  1、国内大屏幕市场复苏缓慢: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整个超高分辨率数字拼接墙系统(VW)市场的部分大型项目合同资金和实施面临较大幅度延迟甚至压缩的情况仍然存在,致使公司部分中标项目的建设周期延长、交付延迟,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了影响。

  2、行业竞争态势加剧:近几年,控制室大屏行业竞争环境加剧,LCD/LED等低毛利率产品对数字光处理(DLP)市场的蚕食、拉薄行业利润,对公司以数字光处理(DLP)为主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3、由于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使公司新园区在投入使用后所产生的折旧费用及研发投入等固定费用未能得到有效摊薄,导致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较大。

  4、新产品、新业务的拓展进度未如理想:虽然信息可视化产品解决方案的推广和销售取得进展,但仍未实现大规模销售,并且公司对新产品、新业务投入过大且分散,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面对以上困难和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加强原有主业的调整,抓住发展机遇。公司原有主业市场产品同质化竞争加剧,公司将在未来制定更加满足客户使用价值的差异化产品和针对性的市场竞争策略,力争在竞争中持续占据优势。同时,鉴于一些成熟行业市场对信息可视化应用解决方案的需求日渐成熟,公司利用自身先进的技术平台,通过合作共赢的模式,共同打造平台+行业呈现专业应用的综合解决方案。下一步,公司将聚焦成熟行业,针对日常运营、应急指挥调度、展示汇报信息呈现等不同应用场景提供超高分辨率动态实时的信息可视化应用呈现解决方案,满足客户提升信息化应用价值的需求,同时,通过样板点的建立,提升用户满意度和市场认知,使公司从而获得销售硬件平台以外的更多增值服务业务,使主业增长得以持续。

  2、切实落实单一业务经营向多元业务经营的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在公司制订的“依托积累的IT、通讯、交互等技术结合上市公司资本平台发展相关多元化业务,实现公司未来业务的增长”的发展思路指引下,公司进军教育领域业务作为主业产业链的延伸,利用公司自身技术与产品优势,加强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与布局。2015年,公司已经完成了对红缨教育及金色摇篮的收购,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其为幼儿园提供解决方案及二次增值服务的优势,力争保持持续增长;同时依托公司在多媒体远程交互平台、智能硬件等研发设计上的丰富经验,协助红缨教育及金色摇篮整合线下资源,打造公司幼教生态圈。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幼教领域的发展项目,有利于公司把握幼教行业发展机遇,实现双主业的发展战略。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

  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

  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积极调整原有主业产品结构、努力提高销售收入、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增厚未来收益,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成本控制措施及员工激励机制

  针对原有主业,公司将根据主业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要,改进完善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采购、生产、库存、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采购审批制度。

  针对幼教行业,公司将借助子公司红缨教育及金色摇篮在幼教行业的现有优势继续向幼教行业发展。鉴于公司原有主业与幼教行业差异较大,现有的信息系统不足以涵盖公司全部业务,同时,随着互联网教育的深入发展,公司将结合幼教行业的特点,对现有的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再规划及升级,为公司幼教行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此外,公司将结合双主业发展战略的要求,针对不同行业发展情况,完善现有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尤其是幼教领域核心人才,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人力资源的核心价值。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幼儿园运营一体化解决方案项目、“旗舰型幼儿园”升级改造服务及儿童艺体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公司在幼教领域的业务,同时业务类型和收入、利润来源的多元化也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总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根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项目正常运营后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相应提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精神,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同时,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融资事项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同时,已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形成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以进一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5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5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红缨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缨教育”)独立出资人民币100万元设立“北京紫荆时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紫荆时光”)。

  (二)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红缨教育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紫荆时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6号楼3层324。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教育咨询;文化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企业管理;企业策划;公共关系服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针织纺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首饰、工艺品、玩具、乐器。(以工商局核定为准)(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6、经营期限:20年

  7、法定代表人:王红兵

  8、公司治理:设董事会,董事成员3人,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以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目的、风险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红缨教育在传统幼儿园连锁加盟业务占据中端市场,悠久联盟园业务在幼儿园连锁加盟中低端市场拥有较高份额,而高端幼儿园连锁加盟业务存在市场空间大、利润率高,竞争不充分的情况。因此,红缨教育从释放区域进行双品牌(“悠久业务”定位城乡中低端市场、“紫荆”定位城市高端市场)运作的角度出发,设立紫荆时光。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存在一定的行业市场拓展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把已有的包括业务运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等管理制度和方法推行、落实到子公司,促使其稳定快速发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红缨教育投资设立的子公司,有助于充分挖掘县域区域的幼教资源,完成迅速扩张园所规模的目标,增加业绩增长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紫荆时光从成立到正常业务运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紫荆时光成立后,考虑到市场开拓、竞争压力、业务运营风险等方面因素,存在可能达不到预期经营目标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6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27日,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讨论审核后,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中“4、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及“5、发行数量”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20.8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现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3.3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9,846,596股(含119,846,596股)。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现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7,546,886股(含187,546,886股)。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作出相应调整,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7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

  临时议案暨召开2015年度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6年6月8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016年4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VTRON INVESTMENT LIMITED提议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增加为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该提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两项临时议案作为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第10、11项议案,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2016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

  2016年5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VTRON INVESTMENT LIMITED的临时提案函,为提高公司决策的效率,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增加为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VTRON INVESTMENT LIMITED持有本公司39.64%的股份,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第12、13、14、15、16项议案,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增议案的内容详见2016年5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其他事项不变。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如下: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

  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8日下午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7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31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31日下午15:00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233号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2.1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12.2 发行数量

  13、《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14、《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以上事项内容详见2016年4月23日、2016年4月30日、2016年5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第10至16项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由公司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6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233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067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6年6月3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曾日辉

  2、电话号码:020-83903431 传真号码:020-83903598

  3、电子邮箱:irm@vtron.com

  4、地址邮编: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233号(邮编:510670)

  (二)其他: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第二十三次、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308”

  2、普通股的投票简称:“威创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2中有2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2.00代表对议案12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12.01代表议案12中子议案①,12.02代表议案12中子议案②。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可能纳入会议的临时议案:【  】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不得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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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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