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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6-05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5月30日(星期一)上午开市时起复牌。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月4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1月9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经确认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2016年1月1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18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6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发出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在直通披露上述预案(或报告书)后10个工作日内继续停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并发布修订公告后复牌。 2016年5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4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方根据问询函准备相关答复内容,并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见2016年5月30日披露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5月30日上午开市时起复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果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6-06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公告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等相关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重组预案等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对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4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的审核要求,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对本次交易事项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对重组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重组预案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补充披露了万方博通业绩承诺商定的情况以及后续安排。 2、公司补充披露了高丽回购万方博通其他股东股权的具体情况,包括回购时间、回购原因、回购对价、与前期入股出资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的原因等。 3、公司补充披露了万方博通股份质押形成的期限、上述权属限制情况与本次交易的关系、对本次交易是否存在重大影响及解决措施。 4、公司补充披露了万方博通报告期内总负债、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指标变化的原因。 5、公司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商誉的确认依据及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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