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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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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16-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于2016年1月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43号”批复核准。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债券简称“16华股01”,债券代码“112402”。剩余部分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 亿元(含5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发行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43,294.69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4.57%,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2.66%;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4,218.66万元(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419.32万元、109,846.53万元和227,390.13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仍然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目前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会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债券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2%-4.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5月31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6月1日(T日)在《证券时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0、网下发行面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5月30日的《证券时报》等信息披露媒体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5、本期债券仅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16、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等信息披露媒体、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简称:“16华股01”,证券代码“112402”。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8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 亿元(含5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的票面利率将采取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或减去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期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9、起息日:2016年6月1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6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6月1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5、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6、增信措施:无。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18、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发行方式: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1、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4、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5、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6、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8、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2%-4.3%,最终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5月31日(T-1日)9:30-11:30之间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供参考】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下载本公告附件一《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6年5月31日(T-1日)9:30-11:30点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附件一《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28-65259853;

  联系电话:028-86159032。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6月1日(T日)在《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基础发行规模认购不足10亿元的剩余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5,000手(500万元),超过5,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6年6月1日(T日)、2016年6月2日(T+1日)每日的9:00-17:00。

  (五)认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5月31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可自行联系主承销商,参与网下簿记询价的投资者将获得优先得配售。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最终询价配售结果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签订分销协议。

  (六)配售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于2016年6月1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2016年6月2日(T+1日)15: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账户号:7116810187000000121

  大额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

  联系人:林杰夫、龙凌、叶滨、朱峭峭

  联系电话:010-60833539、60837544

  传真:010-60833504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联系人:胡小莉、曹莹蓓、程明

  电话:028-86143283

  传真:028-86154813

  (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联系人:林杰夫、龙凌、叶滨、朱峭峭

  电话:010-60833539、60837544

  传真:010-6083350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

  附件: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注:请申购人认真阅读本表第二页重要提示及申购人承诺。

  ■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方案相关内容。

  4、网下发行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下限为500万元(含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6、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期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2%-4.3%。某投资者拟在不同利率标位上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0%,但高于或等于3.80%时,有效申购金额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80%,但高于或等于3.6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60%,但高于或等于3.4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4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7、参与询价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8、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申购传真:028-65259853,咨询电话:028-86159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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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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