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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6-05-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6-25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16年5月30日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召开。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因有事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冯渊女士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各项议案,董事程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张伟成先生出席并表决各项议案。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有效表决票为9票。会议由董事长李本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发行H 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公司于2015年5月4日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H 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有效期即将到期,根据本次H 股发行并上市工作的进程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截止日再行延长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5月4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及/或获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发行H 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办理该议案所述相关事务及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事务。鉴于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光先生自2015年9月14日已不能履行职务,为此,需对董事会授权人士进行调整。

  董事会同意撤销对杨光先生的授权,并保留对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胥正楷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沈青峰先生的授权,同时增加对公司现任董事长李本文先生的授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意签署并授权董事会修改公司2016-2018年经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董事会同意签署经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工作的需要,授权董事会签署并修改下述关联交易合同,包括:

  1、与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签署《2016—2018年度净水剂、水表采购合同》。

  2、与成都汇锦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签署《2016—2018年度水表维修及阀门检测委托服务合同》。

  3、与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2016—2018年后勤服务合同》。

  4、与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5、与成都兴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委托服务合同》。

  关联董事李本文先生、刘李先生、帅建英女士回避表决,6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委任H股授权代表的议案》

  同意委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胥正楷先生和联席公司秘书吴咏珊女士为公司H股授权代表,作为公司与香港联交所的主要联系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并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A+H),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A+H)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自本细则生效之日起,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自动失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并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更名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A+H),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A+H)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自本细则生效之日起,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自动失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并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更名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A+H),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A+H)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自本细则生效之日起,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自动失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并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更名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A+H),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A+H)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自本细则生效之日起,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自动失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A+H)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自本细则生效之日起,原《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自动失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巴中圣泉水务增资扩股项目的议案》。

  同意终止对圣泉水务增资扩股项目,并与交易各方签订原《增资扩股协议》的补充协议,公司免责退出原《增资扩股协议》。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巴中圣泉水务增资扩股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详见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项和第三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6-2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公司2016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于2016年6月16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 6月15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6月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五楼第二会议室

  (七)提示性公告发布时间:

  公司将于2016年6月9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延长发行H 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同意签署并授权董事会修改公司2016-2018年经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以上第2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2016年5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16-25)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等。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16年 6月15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2016年 6月16日上午 9∶30-11∶3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4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610041

  传真:028-85007805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4层

  邮政编码:610041

  电 话:028-85913967

  028-85293300(转8101)

  传 真:028-85007805

  联 系 人:沈青峰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8

  2、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是 □否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6-27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圣泉水务增资扩股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5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对圣泉水务增资扩股项目,并与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巴中国资公司”)、巴中市华泉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泉环保”)、巴中圣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水务”)签订《巴中圣泉水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的补充协议,公司免责退出原《增资扩股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况

  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与相关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由公司以现金认购圣泉水务新增注册资本,投资总额24,666.20万元。该事项已于2014年7月31日进行公告(公司编号:2014-45)。根据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与协议相关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公司将投资金额由原24,666.20万元增加至25,328.64万元。

  二、终止收购原因

  对巴中圣泉水务的增资扩股交易,因被增资单位控股股东巴中国资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发行了“2014年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总额5亿元),于2015年12月2日发行了二期债券(总额15亿元);且于2015年11月19日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总额5亿元)。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要求,在巴中国资公司的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对圣泉水务增资扩股将导致巴中国资公司失去对圣泉水务的控制权,属资产重组事项,需要就重组对巴中国资的偿债能力的影响重新进行专项评级,评级结果应不低于原来评级;且重组方案需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并将重组方案报国家发改委备案。上述事项耗时长且具有极大不确定性,故公司决定终止对圣泉水务增资扩股项目并签订原《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本补充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增资事项并未实际实施,公司亦未进行相关的投资或支付行为。因此,终止本次增长扩股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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