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5-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9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5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设立上海等地方投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福州等地设立地方投资公司,同意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江苏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苏州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地方投资公司主要负责地方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销售等。 《关于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设立上海等地方投资公司的公告》详见2016年5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多盛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宁波多盛万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2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0%股份,多盛租赁以现金出资3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60%股份。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详见2016年5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 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马股份”)于2016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与多盛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盛租赁”)于近期在杭州签署《合资经营协议书》,双方拟共同出资成立——宁波多盛万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多盛万马新股能源”或“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2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0%股份;多盛租赁拟以现金出资3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60%股份。 本项对外投资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控制关系 根据多盛租赁提供的公司章程,其股东包括宁波轿辰凯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多盛(香港)有限公司。 (3)多盛租赁与万马股份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多盛租赁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股东及出资情况: ■ 四、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 公司设立目的 设立合资公司主要目的主要是:(1)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市场推广;(2)积极开展充电桩的安装及维护业务。(3)开展其他与充电桩相关业务。 2. 股权比例和出资方式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由甲方(协议甲方指“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下同)现金出资200万,持有40%的股权;由乙方(协议乙方指“多盛租赁”,下同)现金出资300万,持有60%的股权。首期出资10%。 3. 公司治理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5人,甲方委派2人,乙方委派3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一人,由甲方提名的董事出任,任期不得超过本届董事任期,但连选可以连任。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委派,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合资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乙方委派出任,甲方派驻出纳人员一名。合资公司单笔发生超过2000元以上支出需要董事长签字认可。 4. 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生效。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设立公司的目的 本次资设立合资公司主要目的:加快推进宁波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市场推广,积极开展充电桩的安装及维护业务及开展其他与充电桩相关业务。 2. 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受国家政策的影响;另外,本次合作投资双方在经营理念、企业文化等方面尚需不断磨合。 本次合作投资事项的推进,将对公司未来收入及利润的增长带来积极影响,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六、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6-051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设立 上海等地方投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马股份”)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投资公司”)前期投资设立地方投资公司的进展情况: 2015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设立湖州等地方投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在湖州、西安、武汉、江苏、北京、宁波等地设立地方投资公司。新设地方投资公司主要负责地方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销售等。(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设立湖州等地方投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92)。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以上子公司成立进展如下: ■ (2)本次新能源投资公司拟投资地方投资公司情况: 新能源投资公司拟在上海、福州等地设立子公司;新能源投资公司的子公司江苏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万充”)拟投资设立苏州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新能源地方投资公司”)。 成立“新能源地方投资公司”,旨在实施新能源投资公司“建设辐射全国的充电设备基础设施,在国内新能源推广城市、地区投资建设方便快捷的充电桩,投资建成后桩体纳入爱充网服务运营网络,进一步加快推进充电服务网络建设”的产业投资战略,抓住机遇加快推动全国充电设备投资建设与充电运营网络建设。 2. 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出资方式、出资人、出资比例: 新能源投资公司、江苏万充分别以自有资金出资,在各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为100%,注册资金将根据标的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分批到位。 2. 标的公司、出资方、出资额、经营范围: ■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随着国家新能源战略的深化落实,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在我国将成为必然趋势,电动车的发展将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的先期投入。为便于属地管理,加强与地方政府、客户紧密沟通,投资、建设充电桩业务,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上海、福州等地设立子公司。 2. 存在的风险 新能源产业发展与国家与地方政策密切相关,投资项目落地存在一定政策变动风险;各地投资公司的运营发展受地方政策及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影响;地方投资公司的管理协调对公司提出一定挑战。 3.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有利于公司抓住中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发展的机遇,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加快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在全国的布局。 四、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3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