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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6-057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3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东明先生的通知,赵东明先生于2016年5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6.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38%。自2016年5月18日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至今,赵东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9.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51%,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减持情况
1、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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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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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控制人全部锁定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赵东明先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承诺
赵东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时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赵东明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没有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赵东明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承诺。@ 2、赵东明先生本次减持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3、赵东明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赵东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2016年5月16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赵东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6-058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司将于2016年6月3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日至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日15:00至2016年6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7、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27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受托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
1.1选举赵东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许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3选举梁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4选举王智敏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5选举刘平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6选举范鸣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第四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
1.7选举张志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选举郁文娟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选举余庆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选举钱萍萍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2选举周小春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经公司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5月1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和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深交所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5月3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方式
⑴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⑵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⑶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15121
传真号码:0512-650734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文其
联系电话:0512-65073528
传真:0512-65073400
电子邮箱:wwq1566@126.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3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6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90;投票简称:禾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总议案不包括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表决后,仍需对议案1和议案3的子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其中:议案1和议案3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2,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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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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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3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A、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B、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C、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2日15:00至2016年6月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日期: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 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选举监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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