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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5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5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内容已充分了解。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及发起成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投资")与上海丰实文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实文创")共同出资设立华金丰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华金投资与丰实文创分别认缴注册资本100万元。在管理公司成立后,管理公司拟与华金投资、上海丰实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华金丰实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本基金认缴出资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具体规模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准),其中,华金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0万元,约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50%,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P)认缴出资200万元,约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1%。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及发起成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与设立珠海华金睿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珠海华金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主导发起设立珠海华金睿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基金目标规模13.03亿元,由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华金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200万元,由非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珠海瑞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100万元,由有限合伙人珠海汇通丰盈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13亿元,投资方向为优质不动产项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出资参与设立珠海华金睿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上海麓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

  为拓展投资领域,促进全面发展,引入并整合资源,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意本公司出资3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上海麓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投资上海麓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及

  发起成立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和业务收入,拓展公司投资领域,不断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更好的回报于全体股东,拟由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创新投资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投资")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并由新设立的管理公司发起成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条件下,投资于符合基金投向的优质项目。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公司下属子公司华金投资拟与上海丰实文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实文创")共同出资设立华金丰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华金投资与丰实文创分别认缴注册资本100万元。在管理公司成立后,管理公司拟与华金投资、上海丰实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实金融")等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华金丰实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金丰实")(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本基金认缴出资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具体规模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准),其中,华金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0万元,约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50%,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P)认缴出资200万元,约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1%。

  2、2016年5月30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关于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及发起成立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华金丰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金丰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

  法定代表人:叶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私募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股东信息:珠海华金创新投资限公司持有管理公司50%股权,上海丰实文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管理公司50%股权。

  上述登记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审核通过为准。

  管理公司的董事会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金投资实际控制,公司董事、总裁郭瑾女士为管理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叶宁先生为管理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除此之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在管理公司及其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况,管理公司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二)有限合伙人

  1、珠海华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珠海华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91440400MA4ULQ6B5A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月27日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0340

  法定代表人:郭瑾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管理、资产管理、创业投资

  股东信息:本公司持有华金投资100%股权。

  2、上海丰实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丰实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号:91310000065992151G

  注册资本:12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4月3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罗山路1502弄13号203-1室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金融信息服务(除金融业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企业资产管理,为金融机构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技术服务。

  股东信息: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丰实金融36%股权,上海丰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丰实金融33%股权,上海钜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丰实金融31%股权。

  丰实金融及其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在丰实金融及其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况,丰实金融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3、基金剩余份额由丰实金融通过市场化方式募集完成。

  三、基金相关情况介绍

  基金名称:华金丰实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基金规模:2亿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或珠海市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人:珠海华金丰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登记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审核通过为准。

  除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叶宁先生作为本次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基金中任职。

  四、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投资方向

  基金将聚焦于大文化包括影视娱乐体育、大健康、TMT(技术、媒介、通讯)等领域。

  (二)合伙人构成

  1.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GP)为华金丰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万元,约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1%。

  2.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LP)为珠海华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约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50%。

  3.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LP)为上海丰实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元,约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15%。

  4.有限合伙人

  基金剩余份额由丰实金融通过市场化方式募集完成。

  (三)合伙期限

  基金存续期为5年,至多延长至7年,基金存续期间不进行滚动投资;延长方式是每次延长1年,最多2次,由普通合伙人决定。

  (四)缴付出资

  合伙人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普通合伙人缴纳出资200万元,占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比例为1%;有限合伙人缴纳出资19,800万元,占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比例为99%。各期具体的出资金额及期限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后以普通合伙人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

  (五)基金会计核算方式

  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

  (六)管理机制

  普通合伙人华金丰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根据合伙协议及合伙人会议决议负责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有限合伙人除参与合伙人大会表决外不参与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由华金投资推荐(叶宁)。

  在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有限合伙人按管理费计算基数的2%/年支付管理费。延长期管理费率降为每年1%(按实缴金额计)。

  (七)基金投资决策机构

  作为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拟投资的项目均需提交管理公司投资决策会议进行审议。投资决策采取一人一票制,得到半数以上赞成票的,投资决策通过。

  (八)绩效管理费及收益分配

  基金设置门槛收益率为8%,当实际收益率超过8%时,基金管理公司可提取绩效管理费;提取的比例为超过门槛收益率部分之20%,其余80%部分由全体合伙按其相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先LP后GP",具体按下面顺序分配:

  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直至各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资本;

  2.返还普通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直至普通合伙人收回其实缴资本;

  3.支付有限合伙人门槛收益,直至各有限合伙人之实缴资本每年实现8%的年度收益率(单利);

  4.支付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直至普通合伙人之实缴资本每年实现8%的年度收益率;

  5.上述分配之后余额的20%归于普通合伙人,其余80%归于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按照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

  (九)基金退出机制

  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从而退出有限合伙,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实缴出资额的要求。

  (十)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违约合伙人应赔偿守约合伙人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律师费、仲裁费等);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从违约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或未来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款规定的应支付给守约合伙人的违约款项或给守约合伙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基金主要从事创业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和业务收入,拓展投资领域,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获得资本增值收益。本次投资与本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协调关系,此项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六、存在的风险

  (一)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基金所投资的企业可能受宏观周期波动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出现业绩下滑、停产、清算等不利情况,导致投资收益不及预期,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导致投资本金损失。

  2.流动性风险

  拟投资项目均为非上市企业,投资时间长,可能会占用公司流动资金。股权退出方式受投资项目经营影响大,存在到期不能顺利退出风险。

  3.管理风险

  公司投资项目,可能面临因基金管理人内部管理失效,影响到基金资金安全及收益水平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

  公司将充分履行出资人权利,督促基金管理团队正常、规范运作,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通过各方协作,整合各项资源,切实降低投资风险。

  七、附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华金丰实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参与设立珠海华金睿智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提高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业务收入,更好的回报于全体股东,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珠海华金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瑞信")拟作为普通合伙人主导发起设立珠海华金睿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基金目标规模13.03亿元,由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华金瑞信认缴200万元,由非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珠海瑞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晟投资")认缴100万元,由有限合伙人珠海汇通丰盈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通丰盈")认缴出资13亿元,投资方向为优质不动产项目。

  2、2016年5月30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出资参与设立珠海华金睿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汇通丰盈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6423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4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华金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认缴情况:珠海华金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约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0.05%,珠海横琴新区铧创汇金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0亿元,约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99.95%。

  该合伙企业为私募基金,正在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2、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1)珠海华金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珠海华金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91440400MA4UMTFA8U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3日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3859

  法定代表人:叶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私募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华金瑞信100%股权。

  (2)珠海瑞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珠海瑞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440003000065611

  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13日

  住所:珠海市横琴镇粗沙环42号403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及咨询;企业管理及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资本管理。

  股东信息:珠海普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瑞晟投资100%股权。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华金瑞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叶宁先生为珠海汇通丰盈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华金瑞信的委派代表;本公司与珠海瑞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形外,合作方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基金相关情况介绍

  基金名称:珠海华金睿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规模:13.03亿人民币元(实际规模以到位资金为准)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投资管理、股权基金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华金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登记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审核通过为准。

  除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叶宁先生作为本次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基金中任职。

  四、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投资方向

  投资方向为优质不动产项目。

  (二)合伙人构成

  1、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珠海华金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非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

  非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为珠海瑞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为珠海汇通丰盈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出资金额、方式及缴付期限

  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华金瑞信认缴出资200万元,约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0.15%;非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瑞晟投资认缴出资100万元,约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0.08%;有限合伙人汇通基金认缴出资13亿元,约占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99.77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认缴出资。

  普通合伙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实缴出资;有限合伙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实缴出资,并可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分期实缴出资,各期具体的出资金额及出资时间以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合伙人应按该书面通知及时足额缴付出资。

  (四)合伙期限

  9年,合伙企业期满三年后,经有限合伙人同意可决定提前结束。

  (五)基金会计核算方式

  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

  (六)管理机制

  普通合伙人华金瑞信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享有对基金、投资项目及其退出、及其它活动的管理与经营权以及制定相关决策的权力;有限合伙人不控制,也不参与基金的管理。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华金瑞信推荐2名代表,非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瑞晟投资推荐1名代表,共计3名代表组成。职责包括就普通合伙人出具的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投资方案进行评审和表决,负责基金对项目投资的最终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全体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做出投资决策均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有表决权的全体成员同意方为有效。本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具有一票否决权。

  (七)管理费

  普通合伙人华金瑞信以及瑞晟投资收取管理费,分别以全体合伙人实缴金额0.5%/年以及0.1%/年收取;本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按基础收益向有限合伙人分配后,剩余部分作为绩效管理费,由普通合伙人华金瑞信按85%、瑞晟投资按15%比例分配。

  (八)收益分配

  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实现其基础收益率(不含基金管理费);基金净收益超过基础收益以上的部分,由基金管理人以绩效管理费的形式提取,具体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按85%,非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按15%进行分配。

  (九)退出方式

  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的不同,基金退出方式大体按照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分类:

  1、债权投资退出方式包括

  (1)到期还款。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债务人到期结清融资业务,基金正常退出;

  (2)提前退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债务人提前结清债务,或基金将债权对外转让,提前退出。

  2、股权投资退出方式包括

  (1)项目清算,项目公司清算后实现收益分配;

  (2)股权转让,基金可向第三方出售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实现基金退出;

  (3)关联方回购,目标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关联方按照协议约定回购合伙企业持有的股权。

  (十)违约责任

  如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约定的,应当向其他守约合伙人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合伙人应赔偿守约合伙人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律师费、仲裁费等)。但因不可抗力等非可归因于合伙人自身的原因所导致的本合伙协议约定无法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生效条件

  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签署补充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设立的基金主要优质不动产项目,投资标的风险可控、还款来源有保障,安全边际高。重点投向一二线城市和具备发展潜力城市的优质不动产项目,能够进一步发挥品牌优势,拓宽不动产项目及商业运营项目投资渠道,构筑核心竞争力。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华金瑞信担任,公司每年收取管理费,同时可获得资本增值收益。本次投资与本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协调关系,此项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六、存在的风险

  (一)存在的风险

  1.行业风险

  不动产开发运营相关的行业风险主要体现为投资和运营期限错配,以及结构性失调引致的不确定性。易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可能面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2、项目风险

  (1)选择风险

  由于信息不对称,在项目选择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存在项目调查不够透彻,难以把握项目实质风险的风险。

  (2)管理风险

  作为投资基金,可能面临因基金管理人内部管理失效,影响到基金资金安全及收益水平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不动产投资存在流动性差、变现难、市场行情波动大等风险,可能存在到期无法顺利退出的风险。

  (二)控制措施

  本基金设置了一套严密的项目筛选、调研、投决和投后管理流程、制度,并重点投资于区位优越、物业价值高、变现能力强、交易对手资信强、还款来源充裕、抵押/质押等担保措施充分的优质不动产项目。本公司也将持续督促基金做好风控管理,对项目投后的跟踪管理,做好应对预案。

  七、附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珠海华金睿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5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上海麓麟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拓展投资领域,促进全面发展,引入并整合资源,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本公司拟出资3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上海麓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麓麟")。

  2、2016年5月30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关于投资上海麓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上海安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良")为上海麓麟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X1QM4E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0日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前裕公路199号7幢923室(上海裕安经济小区)

  法定代表人:徐丹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股东信息:徐丹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科学技术咨询(不得从事经纪),实业投资,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建材、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办公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上海安良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上海麓麟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麓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1FW16T5M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9日

  总认缴出资额:51600万元(最终以实际认缴出资为准)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750号1幢16199室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安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创业投资

  普通合伙人:上海安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

  有限合伙人:天津金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0万元,仁重股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出资8000万元,中俊骏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陈浩出资14000万元,王树美出资8000万元。

  新增有限合伙人:力合股份拟出资3000万元,湖南乾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出资3300万元。

  本公司与上海麓麟其他出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其他出资方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基金中任职。

  四、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出资金额、方式及缴付期限

  1、原有出资人构成

  (1)普通合伙人:上海安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

  (2)有限合伙人:天津金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0万元,仁重股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出资8000万元,中俊骏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陈浩出资14000万元,王树美出资8000万元。

  2、新增出资人

  有限合伙人:力合股份拟出资3000万元,湖南乾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出资3300万元。

  3、缴付期限2016年12月31日。

  4、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二)合伙期限

  本基金合伙期限为5年。

  (三)退出方式

  通过投资项目IPO上市、基金份额转让等方式实现退出。

  (四)基金会计核算方式

  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

  (五)投资方向

  主要投资文化传媒方向的股权项目。

  (六)管理机制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担任管理人负责管理合伙企业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经营。本公司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七)管理费

  按照其投资认缴总额的1%计算每年的管理费。

  (八)收益分配

  项目处置收入用于支付权益合伙人投资金额后的剩余部分,1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90%按照有限合伙人在项目中的投资额占比分配。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或违反其做出的陈述与保证或承诺,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和合伙企业以及管理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约定,作出虚假或不准确的陈述和保证,或合伙人在本协议项下所陈述和保证事项已发生变化但合伙人未能及时、真实、准确地将该等变化告知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进而导致合伙企业受到任何投资或退出的限制,遭受损失或索赔、支付费用或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认定该合伙人为违约合伙人,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该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使合伙企业免受损害,及要求该合伙人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其自选的合格投资人或按照普通合伙人确定的合理价格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指定的合格投资人等。

  (十)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各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或它们的授权代表人签署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的基金主要投资文化传媒方向的股权项目,为公司积极参与文化产业的发展热潮,通过明星项目提高收益的有益探索,公司可获得资本增值收益。本次投资与本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协调关系,此项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六、存在的风险

  (一)存在的风险

  1、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项目运行过程中会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2、股权投资存在着战略决策风险、投资目标选择失误的风险。

  3、投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难以实现对标的有效监督、与标的资产信息不对称等操作风险。

  (二)控制措施

  公司将充分履行出资人权利,督促基金管理团队正常、规范运作,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通过各方协作,整合各项资源,切实降低投资风险。本公司也将持续督促基金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控制风险。

  七、附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上海麓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5月30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曹海霞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

  曹海霞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曹海霞女士任职期间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后,曹海霞女士继续担任本公司控股公司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对曹海霞女士在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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