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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6-42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集团")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菱钢铁,证券代码:000932)已于2016年3月2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2016年4月2日、2016年4月12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4)、《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22)、《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23)。经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24),并于2016年4月26日、5月3日、5月1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25)、《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33)、《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36)。2016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39)。2016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41)。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初步方案为出售公司钢铁相关资产,并收购金融类和节能发电类等盈利能力较强的资产,交易对手方范围初步确定为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华菱集团。公司自停牌之日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和参与各方积极落实交易各个环节的事项。公司拟选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拟选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法律顾问,拟选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拟选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并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内容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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