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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2016- 20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九届董事会于2016年5月31日召开了九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召集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1日、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下午 15:00~6月22日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江苏江阴市临港街道双良路1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 2、《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 3、《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关于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报告财务审计机构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7、 《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16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8、《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友利氨纶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9、《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友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10、《公司<章程>修正案》 ; 重要说明: 1、以上1-9提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以上第10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以上10项提案中的第7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第7项提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2、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九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公司九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九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4)、《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9)、《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监2016-01)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计票规则 (1)同一股份只能在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任意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即通过现场投票又通过网络进行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网络投票中进行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登记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 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二)登记地点:江阴市临港街道双良路15号 (三)登记时间:截至2016年6月21日-下6月22日上午9:00-下午1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江阴市临港街道双良路15号 联 系 人:崔益民 电子邮箱:ymcui4521@163.com 电话:0510-86630208 传真:0510-86630187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0584”。 2、 投票简称:“友利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编码1.00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6年6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6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 1、本表决票只能用“√”填写,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 “回避”栏中任一栏打“√”;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2016-19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派员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九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2016年5月31日上午在成都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培林主持。会议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2015年4月3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通过工商部门上报国家工商总局修改公司名称,由于在国家工商总局核名过程中出现国内其他法人机构已经先前注册该名称的情况,故公司申请更改名称的申报程序无法继续进行。 鉴于此,公司将恢复之前的名称,具体《章程》修正方案为: (1)、修订《公司章程》第二条 原文: 第二条 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成府发(1980)69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于1981年2月18日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510100000048474 修订为: 第二条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成府发(1980)69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于1981年2月18日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510100000048474 (2)、修订《公司章程》第四条 原文: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YOULI INVESTMENT HOLDING CO.,LTD 修订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JIANGSU YOULI INVESTMENT HOLDING CO.,LTD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项议案在获得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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