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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6年6月1日起,增加徽商银行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1、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市场基金(H份额除外)、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计32只基金。

  注:(1)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1实施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申购)业务。(2)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开放申赎业务遵循其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6年6月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徽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徽商银行的规定为准。(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6年6月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徽商银行开办上述基金(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除外)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徽商银行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徽商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徽商银行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起(含3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其中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1、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为T+2日内),投资者可在T+2日(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1、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为T+3日)到徽商银行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徽商银行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徽商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徽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享有如下优惠:定投、非现场渠道申购指定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即对于指定基金原定投/申购手续费率高于0.6%的,手续费率原手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定投/申购费率=原定投/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定投/申购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定投/申购费率执行。

  五、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开放式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协商一致,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本公司将针对天天基金销售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端)降低旗下开放式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本公司旗下在天天基金销售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端)销售的开放式基金。

  二、调整内容

  自2016年6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天天基金销售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0元,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原最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金额小于或等于前述金额的,不再调整。

  三、重要提示

  1、天天基金可根据自身的相关规定设定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业务时,需遵循天天基金的规定。

  2、本公告解释权归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降低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6月1日起,降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 首次申购、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

  (1)适用基金

  ■

  (2)申购金额的限制

  调整后,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上述基金,单笔最低限额均下调至人民币1元。

  投资者通过场内申购上述基金的,申购金额同时必须是整数金额。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以及投资者进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均不进行调整。

  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上述最低金额限制基础上设置上述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 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调整

  (1)赎回、转换转出、最低持有份额调整适用基金

  ■

  (2)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

  调整后,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赎回、转换转出上述基金,单笔最低赎回、单笔最低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额均为1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转换转出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投资者场内赎回上述基金的基础份额时,赎回份额同时必须是整数份额。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提交赎回、转换转出的份额, 以及投资者进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每期赎回最低份额均不进行调整。

  (3)转换转出份额调整适用基金

  ■

  调整后,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转换转出上述基金时,单笔最低转换转出限额为1份。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提交转换转出的份额不进行调整。

  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上述最低份额限制基础上设置上述基金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赎回及转换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 赎回、最低持有份额调整适用基金

  ■

  调整后,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赎回上述基金,单笔最低赎回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额均为1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投资者场内赎回上述基金的基础份额时,赎回份额同时必须是整数份额。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提交赎回的份额, 以及投资者进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每期赎回最低份额均不进行调整。

  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首次申购、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及单笔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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