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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6-02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16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书面形式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5月31日上午14: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灼林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届满到期,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唐灼林先生、邱业致女士、谢威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麦志荣先生、彭晓伟先生、何卫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该六名候选人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其中三名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其他三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 选人进行逐项表决,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zse.cn)进行 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全文请详阅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6万元整(含税),津贴按月发放。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详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百胜动力中止筹划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1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关于控股子公司百胜动力中止筹划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1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1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8)。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灼林:男,中国国籍,1963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南海桂城东二塑料纺织厂厂长、南海市桂城东二印刷机械厂厂长。自1996年以来,任东方机械董事长、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03年、2005年、2009年获评佛山市南海区优秀科技工作者。现任公司董事长、东方精工(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精工(荷兰)公司董事、意大利佛斯伯集团董事、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南海欧德佛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包装联合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包装联合会纸制品包装委员会代表大会副主任、广东省食品和包装机械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唐灼林先生持有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219,210,980股,占总股本的34.1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先生与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唐灼棉先生为兄弟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邱业致:女,中国国籍,1972年生,工商管理硕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1996年以来,历任东方机械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营运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意大利佛斯伯集团董事、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弗兰度集团董事、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南海欧德佛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嘉腾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邱业致女士持有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15,588,324股,占总股本的2.43%。邱业致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谢威炜:男,中国国籍,1974年10月出生,2008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佛山联运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佛山东货场铁路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市国资委改发科副科长、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副部长、资产管理部部长。现任公司机器人事业部副总裁、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弗兰度智能物流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谢威炜先生未持有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谢威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麦志荣:男,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1999年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本科毕业,2007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广东发展银行南海分行会计员,南海市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现任佛山市南海骏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麦志荣先生未持有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彭晓伟:中国国籍,1971年12月出生,1995年上海电力学院工业化学专业本科毕业,毕业分配进入佛山电力系统工作,2001年被评为化工工程师,2002年通过首届国家司法考试。2003年至2015年在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历任专职律师、合伙人。现任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彭晓伟先生未持有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何卫锋:男,中国国籍,1961年11月出生。广东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硕士,现任广东工业大学副教授,机电工程学院包装工程系副主任。何卫锋先生从事包装工程和印刷技术教学和科研20年,设计开发过袋式包装机、枕式包装机、制盒机械等包装印刷机械和设备。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何卫锋先生未持有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6-02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精工”或“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东方精工(荷兰)COOP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精工(荷兰)”】提供内保外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顺利推进公司收购意大利EDF EUROPE S.R.L.100%的股份,拓宽公司并购资金来源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向境外全资子公司东方精工(荷兰)提供总额不超过614万欧元(或等额人民币)的内保外贷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本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东方精工(荷兰)COOP公司;
英文名称: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ǒeratief U.A.
2、注册资本:5.4万美元;
3、注册地址:荷兰阿姆斯特丹;
4、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
5、经营范围
(1)投资、技术引进与交流;
(2)进出口贸易;
(3)售后服务及业务咨询;
6、经营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东方精工(荷兰)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6,005,770.62欧元,负债52,883,079.62欧元,营业收入3,678,950.20欧元,净利润1,705,213.99欧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境内银行申请办理内保外贷业务。即:本公司向境内银行出具不可撤销担保函,由境内银行向境外银行开立融资性保函,东方精工(荷兰)凭借该保函在境外银行申请贷款。公司拟向东方精工(荷兰)提供总额不超过614万欧元(或等额人民币)的内保外贷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本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东方精工(荷兰)100%的股权,东方精工(荷兰)是在本公司管控下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其经营在本公司管控范围内,该担保事项有利于拓宽公司并购资金来源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事项。该担保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东方精工(荷兰)是在本公司管控下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其经营在本公司管控范围内,该担保事项为保证公司顺利推进收购意大利EDF EUROPE S.R.L.100%的股份,同时拓宽公司并购资金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不含本次担保)累计金额约为人民币41,058.08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37,001.25万元,约占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0.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6-02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百胜动力中止筹划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胜动力”)拟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并公开转让,并于2016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
公司自百胜动力筹划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以来,聘请了券商、律师和审计等中介机构对挂牌事宜进行了初步分析和论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认为百胜动力当前挂牌的条件尚未完全成熟,因此决定中止筹划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事宜。
公司此次中止百胜动力筹划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不会对公司及百胜动力目前的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各方面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在百胜动力挂牌条件完全成熟的情况下,再次启动申请挂牌的工作。
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6-02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16年5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6年5月31日上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周德永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届监事会经逐一审议,同意提名周德永、岑美玲为非职工代表监事。以上监事候选人若通过了股东大会选举,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1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1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德永:中国国籍,男,1983年生,大学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广东荣嘉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主管。自2011年以来,历任东方精工企业文化与员工关系专员、人力资源部学习发展专员。现任公司监事兼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周德永先生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岑美玲:中国国籍,女,1979年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佛山市威利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任产品工艺员。自2004年以来,任东方精工核价工程师。
岑美玲女士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6-02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现场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赵修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赵修河将与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1日
附件: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修河:中国国籍,男,197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2月进入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今一直担任行政副主任。
赵修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6-02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6年6月16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下午15:00至 2016年6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1.1选举唐灼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邱业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谢威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麦志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选举彭晓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选举何卫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 3 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2.1选举周德永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2选举岑美玲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 名,职工代表监事1 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3、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4、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上述第1、第3、第4和第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
2、登记地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6月15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肖重庆
联系电话:0757-86695489
传真:0757-8109893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
邮编:528225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1”,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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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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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子议案1.1,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子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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