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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6-067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6月1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参会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8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附章程修正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附件1: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应做相应的调整,现对公司章程做修改如下: 原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0,048,106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30,048,106股,均为普通股。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71,129,886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971,129,886股,均为普通股。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6-068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内容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司定于2016年6月16日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6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提请公司2016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章程》),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股票508,192,9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8 %,且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5月3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二、关于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的内容,现将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时起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1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15:00至2016年6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20号楼,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7、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8、出席会议人员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剩余超募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16年6月15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北京市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南四环西路188号)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070(信封请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4、登记时间:2016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 5、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南四环西路188号),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2255555,传真:010-52256633 联系人:侯建峰、张保源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也可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第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5; 2、投票简称:首航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首航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如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4、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示范 股权登记日持有“首航节能”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股东大会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如在股权登记日持有“首航节能”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如下: ■ 第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2083225/82083226/82083227/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查询投票结果 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第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1、股东大会通知回执 2、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附件1: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截止2016年6月13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签署股东(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回执传真件、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股东或委托人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如委托认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1、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受托人)签名: 代理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 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6-069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央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资义务 转让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央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资义务转让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现补充披露如下: 一、央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资义务转让的原因 央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后,由于各股东方经营思路不同,业务推进缓慢,无法推动公司能源+金融战略布局的落地,无法对公司产业链金融的战略设想提供足够的支撑。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决定转让所参与的央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股权,同时,公司后续还将继续研究和推进更符合公司产业特征的产业链金融业务的布局,推动公司“能源+金融”战略的深化。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通过公司日常经营的决策程序,公司决定将央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出资义务转让,该出资义务转让获得收入500万元,计入公司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未实缴的7000万元出资待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撑公司现有电站空冷和光热发电业务的发展。 二、该出资义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央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任何股份,央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无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协议主要内容更正如下 1、首航节能在央银租赁公司成立时的认缴出资额为1200万美元,占央银租赁注册资本的40%,认缴出资额尚未实缴,现首航节能将其全部出资义务转让给乙方。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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