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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45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6年6月2日(星期四)14时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星电子产业园区A5号楼 3、召集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林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于2016年5月17日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207,804,964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31.73%的比例。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9名,发出表决票共9张,收回9张,有效票9张,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2,155,223股,占公司总股份654,918,124股的26.2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5,649,7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654,918,124股的5.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林敏、范崇国、盛永江、王保新、郑必福回避表决。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36,317,241股,其中同意票36,317,2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6,317,24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2)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207,804,964股,其中同意票207,804,9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6,317,24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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