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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16-020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更新后) 2016-06-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11:00,在股东大会会场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其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将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6月29日下午三时召开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6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15:00至6月29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 6月 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绍兴市解放北路28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2015年年度报告;(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选举朱杏珍女士为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作为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等。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6月27日——2016年6月28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北路2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黔莉、蔡国权 联系电话:0575-85144161 传真:0575-8514880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北路2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2000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六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05”,投票简称为“震元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 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一、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二、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三、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有以下表决权: 1.对公告所列的第 条事项投同意票; 2.对公告所列的第 条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公告所列的第 条事项投弃权票; 备注:委托人对上述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2016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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