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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万家乐 公告编号:2016-051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西藏汇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顺投资” 、“甲方”)通知,汇顺投资于2016年5月31日与张明园(以下简称 “乙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52,472,109股无限售流通股(包含该股份所附带的所有股东权益),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0%。本次转让完成后,汇顺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转让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西藏汇顺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代码:915400917268014135
住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藏金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428-1号
法定代表人:张明园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二)受让方:张明园
身份证号码:440102195709094095
住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34号2303房
国籍:中国
职务:西藏汇顺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即汇顺投资实际控制人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出让方(甲方):汇顺投资
受让方(乙方):张明园
(二)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万家乐52,472,109股流通股份全部转让给乙方,占万家乐总股本的7.5957%(以下简称“出让股份”);乙方同意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条款受让出让股份。
(三)协议对价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出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50元,出让股数为52,472,109股,总价为人民币446,012,926.50元。
(四)支付价款方式
乙方应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将股权转让价款分批支付给甲方。
乙方未按照股份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款项,应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额部分每日万分之五(0.05%)的违约金。
(五)协议签订时间、生效时间及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于2016年5月31日签署,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股份转让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汇顺投资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张明园将持有公司股份54,472,10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89%。
四、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的关系
张明园是汇顺投资的法定代表人,即汇顺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两者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汇顺投资本次股份转让是基于其自身的发展需要。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协议双方将立即办理相关事宜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办理股份转让相关事宜的申请,如获批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2、公司将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汇顺投资和张明园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万家乐 公告编号:2016-052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家乐
股票代码:0005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藏汇顺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藏金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428-1号
通讯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藏金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428-1号
持股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6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万家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万家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四、本次股份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万家乐 指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西藏汇顺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西藏汇顺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藏金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428-1号
3、法定代表人:张明园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915400917268014135
6、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
8、成立日期:2015 年11月3 日
9、营业期限:长期
10、股东情况:广州三新实业有限公司占92.4%股份、张洁扬占7.6%股份
11、联系方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藏金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428-1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发展需要。
二、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万家乐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万家乐股份52,472,109 股,占万家乐总股本690,816,000股的7.60%,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通过协议转让减持股份
2016年5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法定代表人张明园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52,472,109股万家乐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给张明园,占万家乐总股本的7.60%。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出让方:西藏汇顺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张明园(系出让方的法定代表人)
2、转让标的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万家乐52,472,109股流通股(包含该股份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益)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占万家乐总股本的7.60%。
3、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
经双方协商确定,出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8.50元,总价为446,012,926.50元。受让方应于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将股权转让价款分批支付给出让方。
4、协议签订时间、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于2016年5月31日签署,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万家乐股权累计质押股数为4,100万股,占信息披露人所持万家乐股份的78.14%,占万家乐总股本的5.94%。待信息披露义务人完成前述股份的解除质押工作或取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后,双方共同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三)本次股份转让没有附加特殊条件;没有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没有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没有就出让人拥有的万家乐其余股份作出其他安排。
(四)本次协议转让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再向证券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万家乐股份。
第四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16年5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协议转让合计减持120,000,000股万家乐股份,占万家乐总股本的17.37%,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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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西藏汇顺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西藏汇顺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西藏汇顺投资有限公司与张明园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西藏汇顺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明园
签署日期:2016年6月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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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西藏汇顺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张明园
签署日期:2016年6 月2日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万家乐 公告编号:2016-053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家乐
股票代码:0005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明园
住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34号2303房
持股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6年6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万家乐 指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明园
西藏汇顺 指 西藏汇顺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张明园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34号2303房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形。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张明园先生系西藏汇顺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间接持有西藏汇顺投资有限公司的92.4%股权,其通过协议转让受让西藏汇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万家乐股份,系基于对万家乐内在价值的判断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万家乐股份的计划
除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万家乐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万家乐股份共2,000,000股,占万家乐总股本690,816,000股的2.89%。,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权益变动方式
2016年5月31日,西藏汇顺投资有限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西藏汇顺持有的52,472,109股万家乐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占万家乐总股本的7.6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万家乐股份54,472,109股,占万家乐总股本的7.89%。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出让方:西藏汇顺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张明园(系出让方的法定代表人)
2、转让标的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万家乐52,472,109股流通股(包含该股份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益)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占万家乐总股本的7.60%。
3、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
经双方协商确定,出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 8.50元,总价为446,012,926.50元。受让方应于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将股权转让价款分批支付给出让方。
4、协议签订时间、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于2016年5月31日签署,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西藏汇顺所持万家乐股权累计质押股数为4,100万股,占西藏汇顺所持万家乐股份的78.14%,占万家乐总股本的5.94%。待西藏汇顺完成前述股份的解除质押工作或取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后,双方共同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股份转让没有附加特殊条件;没有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没有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没有就出让人拥有的万家乐其余股份作出其他安排。
六、本次协议转让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再向证券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第四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方式买卖万家乐股份。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张明园身份证明文件
二、西藏汇顺投资有限公司与张明园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明园
签署日期:2016年6月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张明园
签署日期: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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