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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6-临05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建设天富热电厂

  2×330MW机组余热供热利用项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天富热电厂2×330MW机组余热供热利用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75,477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目已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兵发改外资发【2015】400号”《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利用法国开发署贷款实施2×330MW机组余热供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核准本项目建设

  ●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 重大项目概述

  (一) 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天富热电厂2×330MW热电联产工程(南热电二期)已于2014年7月建成投产,现公司拟投资75,477万元人民币建设“天富热电厂2×330MW机组余热供热利用项目”(下称“本项目”)。本项目采用清华大学的“基于吸收式换热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技术”,回收2×330MW空冷供热机组的乏汽用于热网供热。建成后将2×330MW机组的供热能力由580MW提高到966MW。

  目前,本项目已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兵发改外资发【2015】400号”《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利用法国开发署贷款实施2×330MW机组余热供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核准本项目建设。

  本项目建设主要包括热源、热网工程、换热站建设及设备购置。其中:

  热源工程是在南热电厂内空冷岛及现有供热首站的基础上建设余热供热系统。在原2×330MW机组A列外空冷平台下建设两座余热回收机房、增加热回收机组和凝水泵等。

  热网工程包括南热电供热区域内一次网(含主管网和支管网),总长度35,241米。

  换热站工程是在供热区内新建108座换热站,其中技术改造31座,新建大温差站56座、常规换热站21座。

  设备购置主要是余热供热项目主机、辅机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本项目总投资75,477万元人民币,其中计划申请利用法国开发署贷款4,057万欧元(折合约35,085万元人民币),国内银行贷款24,805万元人民币,企业自筹15,587万元人民币。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项目已于2016年6月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段投资建设本项目。

  二、本项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对上市公司未来的影响

  根据本项目可研报告显示,本项目达产后,年可回收乏汽余热量达527万GJ,将电厂的一次能源利用率提高了10%以上;可将电厂采暖季供热量由499万GJ提高到 831万GJ,相当于减少或替代供热区域内的燃煤锅炉(热效率按80%计算)的标煤消耗14.2万吨/年;

  本项目可减少SO2排放量约0.178万吨∕年,减少CO2排放40.43万吨∕年、减少NOX排放约0.118万吨∕年、减少粉尘排放0.069万吨/年、减少灰渣排放4.564万吨/年,减排效益显著。

  综上所述,本项目有着显著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

  三、项目的主要风险分析

  政府对节能降耗目标紧迫性的强调使得未来一段时间内通过资源定价机制调整的方式来促进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概率在加大,包括水、电、煤、油及天然气等资源品定价机制有望逐步理顺。资源税调整将对煤炭、水、电、钢材等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会影响城市供热行业的供热成本,带来相应的成本风险;对于热电联产企业来说,市场对其电的用量与对其热的用量不能完全匹配,从而无法达到效用的最大化,会影响本项目的实际效果。

  同时,供暖作为一项公共服务性社会公益事业,价格由政府定价,一旦定价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收入产生影响。

  附件: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6-临04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5月2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016年6月3日上午12:0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邓海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谢晓华女士因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邓海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方案进行调整,包括:同意对基础资产中的部分特定用电客户进行调整,增加石河子市丰拓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特定用电客户,将沙湾万特矿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天富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石河子八棉纺织有限公司、新疆唐成棉业有限公司、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同意由专项计划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保管专项计划资产的票据部分;同意授权董事长可以依据市场变化或监管部门提出的建议,调整资产证券化方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包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提名包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名包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提名包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中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拟建设天富热电厂2×330MW机组余热供热利用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75,477万元人民币建设“天富热电厂2×330MW机组余热供热利用项目”。本项目采用清华大学的“基于吸收式换热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技术”,回收2×330MW空冷供热机组的乏汽用于热网供热,建成后将2×330MW机组的供热能力由580MW提高到966MW。

  本项目建设主要包括热源、热网工程、换热站建设及设备购置。其中:

  热源工程是在南热电厂内空冷岛及现有供热首站的基础上建设余热供热系统。在原2×330MW机组A列外空冷平台下建设两座余热回收机房、增加热回收机组和凝水泵等。

  热网工程包括南热电供热区域内一次网(含主管网和支管网),总长度35,241米。

  换热站工程是在供热区内新建108座换热站,其中技术改造31座,新建大温差站56座、常规换热站21座。

  设备购置主要是余热供热项目主机、辅机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本项目总投资75,477万元人民币,其中计划申请利用法国开发署贷款4,057万欧元(折合35,085万元人民币),国内银行贷款24,805万元人民币,企业自筹15,587万元人民币。

  具体请详见《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建设天富热电厂2×330MW机组余热供热利用项目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6-临05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65号文核准,2013年3月,天富能源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8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87,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52,8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334,460.59元后,且不包括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28,315,539.41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三山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建设公司南热电2×30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截止公告披露日,募集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22,705,087.0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9,960,603.81元。

  截止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进度情况:1号机组于2014年7月完成 168 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已正式并入公司电网调试运行;2号机组于2014年9月完成168 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已正式并入公司电网调试运行。截止目前,南热电2×30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已累计发电59.75亿千瓦时。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中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把所使用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2016年6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意见如下:

  1、天富能源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天富能源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12个月。

  4、天富能源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申万宏源同意天富能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6-临048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5月2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016年6月3日上午12:0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赵磊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刘伟先生因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程伟东先生代为表决;董事朱锐先生因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秦江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陈志勇先生列席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方案进行调整,包括:同意对基础资产中的部分特定用电客户进行调整,增加石河子市丰拓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特定用电客户,将沙湾万特矿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天富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石河子八棉纺织有限公司、新疆唐成棉业有限公司、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同意由专项计划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保管专项计划资产的票据部分;同意授权董事长可以依据市场变化或监管部门提出的建议,调整资产证券化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方案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包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提名包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名包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提名包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中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我们将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使用期限不得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公司应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拟建设天富热电厂2×330MW机组余热供热利用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75,477万元人民币建设“天富热电厂2×330MW机组余热供热利用项目”。本项目采用清华大学的“基于吸收式换热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技术”,回收2×330MW空冷供热机组的乏汽用于热网供热,建成后将2×330MW机组的供热能力由580MW提高到966MW。

  本项目建设主要包括热源、热网工程、换热站建设及设备购置。其中:

  热源工程是在南热电厂内空冷岛及现有供热首站的基础上建设余热供热系统。在原2×330MW机组A列外空冷平台下建设两座余热回收机房、增加热回收机组和凝水泵等。

  热网工程包括南热电供热区域内一次网(含主管网和支管网),总长度35,241米。

  换热站工程是在供热区内新建108座换热站,其中技术改造31座,新建大温差站56座、常规换热站21座。

  设备购置主要是余热供热项目主机、辅机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本项目总投资75,477万元人民币,其中计划申请利用法国开发署贷款4,057万欧元(折合35,085万元人民币),国内银行贷款24,805万元人民币,企业自筹15,587万元人民币。

  具体请详见《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建设天富热电厂2×330MW机组余热供热利用项目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6-临047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6年6月3 日11时00分在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磊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董事刘伟先生因出差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程伟东先生代为出席;董事顾根华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赵磊先生代为出席;董事朱锐先生因出差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秦江先生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张奇峰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刘忠先生代为出席;独立董事石安琴女士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包强先生代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谢晓华女士因出差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监事邓海先生代为出席;

  3、董事会秘书陈志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6、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8、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及其所有子议案)、3、5、6、7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栋、薛玉婷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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