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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6-026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6月3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艳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1人,代表股份527,842,78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8.27%。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474,107,9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3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53,734,8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95%。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共27人,代表股份64,232,91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3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以527,809,285股同意,33,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527,809,285股同意,33,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527,809,285股同意,33,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527,809,285股同意,33,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19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以527,809,285股同意,33,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以527,809,285股同意,33,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以527,809,285股同意,33,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19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以64,199,411股同意,33,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199,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以527,809,285股同意,33,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以527,809,285股同意,33,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以523,080,275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选举罗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470,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9%。 (2)以523,080,275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选举骆家马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470,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9%。 (3)以523,080,275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选举赵立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470,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9%。 (4)以523,080,275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选举张福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470,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9%。 12、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以525,940,990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选举葛长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331,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 (2)以525,940,990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选举王德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331,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 (3)以525,940,990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选举李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331,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后表示无异议。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3、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 (1)以524,940,990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选举史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以525,940,990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选举王国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以525,940,990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选举黄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第六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大会上,独立董事孙伯淮先生、葛长银先生、王德成先生、王化成先生向大会作了2015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力峰律师、贺维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6-027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3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3日下午15:30在公司16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四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艳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罗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董事长简历见2016年5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6-016号公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选举罗艳、骆家马龙、张福生、李国强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罗艳任主任委员;葛长银、骆家马龙、王德成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葛长银任主任委员;葛长银、骆家马龙、王德成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葛长银任主任委员;王德成、罗艳、李国强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王德成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见2016年5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6-016号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聘任罗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4、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资本运营总监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聘任赵立志先生、王宇航先生、胡伟先生和李海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惠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春燕女士为公司资本运营总监,任期三年。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赵立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王宇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胡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李海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王惠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张春燕女士为公司资本运营总监。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张春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董事会秘书张春燕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2688606 传真:010-82688582 电子邮箱:002051@camce.cn 对于《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资本运营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1)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罗艳女士为总经理,赵立志先生、王宇航先生、胡伟先生和李海欣先生为副总经理,王惠芳女士为财务总监,张春燕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兼资本运营总监,经审阅以上七位同志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2)聘任程序合法。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是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资本运营总监是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的,其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资本运营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内容合法,审议、表决的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孟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证券事务代表孟宁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2688653 传真:010-82688582 电子邮箱:002051@camce.cn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经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卫建华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4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罗艳女士:53岁,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004年中央企业先进个人,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2005年机械工业优秀企业家,2006年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先进个人,2009年全国三八红旗手,2011年中国百名杰出女企业家。历任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出口五部总经理助理,成套工程一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工武大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工国际投资(老挝)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工国际(加拿大)有限公司董事长,加拿大普康控股(阿尔伯塔)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沃特尔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北京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 罗艳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中工国际股份377,476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立志先生:45岁,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记者、编辑,机械工业农用运输车发展研究中心工程师,中国机械装备(集团)公司总裁秘书,本公司综合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邳州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成都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中工国际投资(老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邳州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成都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立志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中工国际股份217,901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宇航先生:44岁,大学本科学历,国际商务师。历任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出口五部业务员、驻孟加拉代表处代表、驻委内瑞拉代表处总代表兼委内瑞拉华隆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成套工程三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工资源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宇航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中工国际股份194,559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伟先生:46岁,大学本科学历,国际商务师。历任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业务员、项目经理,本公司成套工程二部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胡伟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中工国际股份161,25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海欣先生:45岁,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机械部设计研究院综合二室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建筑二所副所长,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建筑四所所长、民用院副院长、上海分院院长、生产经营部部长、工程管理部部长,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海欣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惠芳女士:44岁,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在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股改办任职,上海华隆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主管,中国机电广告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主管,本公司金融证券部、财务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加拿大普康控股(阿尔伯塔)有限公司董事、中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工国际(加拿大)有限公司董事。 王惠芳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中工国际股份174,875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春燕女士:53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重型机械总公司工程师,机械工业部生产与计划统计司、国际合作司主任科员,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规划发展部、股改办一级业务员,本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张春燕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中工国际股份177,33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孟宁女士:39岁,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经理、高级证券事务经理、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孟宁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中工国际股份72,0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卫建华先生:50岁,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审计师。历任河南省周口地区邮电局主办会计,河南省项城市邮电局副支局长,河南金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包装总公司主任科员、副处长,本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本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工武大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监事、邳州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成都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北京沃特尔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卫建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中工国际股份78,0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6-028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3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3日下午16:30在公司16层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四名,监事刘佳丹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监事史辉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监事占监事总数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史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监事会主席简历见2016年5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6-021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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