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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6-058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5月20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5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依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公司定于2016年6月8日(星期三)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召开程序和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6月8日下午2: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7日下午3:00至2016年6月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
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5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请见2016年5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特别强调事项: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持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6月2日、3日、6日、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5层,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30021
联系电话:0431-85666367
传 真:0431-85675390
联 系 人:焦敏 刘思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5666367
传 真:0431-85675390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提示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661”,投票简称为“高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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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6年6月8日召开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委托指示对议案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委托股数 :
被委托人签名 :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 2016 年 月 日
需表决议案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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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委托人请本人签名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进行相关投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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