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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8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达股份”)于2016年5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27号),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问询情况回复并公告如下:
一、2015年你公司销售现金比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为2.11%,较2014年的8.52%降幅较大。请补充披露你公司销售现金比率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并列表对你公司近三年的收入确认政策和应收账款信用政策进行对比分析。
回复:
(一)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现金比率为2.11%,较2014年的8.52%降幅较大,具体原因如下:
201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611.69万元,201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165.17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支付项目增加,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下降,是销售现金比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包含本期收入收到的货款及往期收入的回款,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对应本期收入及部分以后期间收入。随着业务规模的拉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50,830.26万元,同比增加53.80%,低于本期收入较上期增加幅度;但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也比上年同期增加48,411.00万元,同比增加65.56%,大于本期收入增加幅度。此种情况主要系公司合同多为闭口价合同,原材料价格下降对公司利润率的提升有积极影响,而原材料铝锭市场价格在2015年下半年持续下滑,尤其在2015年11月、12月,铝锭长江现货市场平均价已分别下滑至8,643.59元/吨(不含税)和9,027.35元/吨(不含税);故公司在2015年第四季度大幅采购原材料,并与多家供应商签订了长期锁定价格的供货合同,同时提高了该部分合同的付款比例。上述因素导致公司本期销售现金比率下降较多。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的现金同期增加5,030.64万元,同期增加117.71%,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2015年定单的不断增长,公司采购规模也随之扩大,且2015年度公司与供应商部分新增的供应合同是以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公司在各家授信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需要缴纳比例约30%-40%的保证金,导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这也降低了销售现金比率。
(二)公司近三年的收入确认政策和应收账款信用政策
1、近三年公司销售商品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销售模式,即公司参加国家电网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国外其他公司等单位组织的投标,中标后根据销售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来安排生产和交货。近三年公司确认销售收入的时点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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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近三年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未发生变化。
2、近三年公司执行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基本情况:
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是公司的主要客户,2015年公司对其销售额分别占全年销售总额的29.88%和17.00%。
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供应合同中约定的销售付款一般分四步完成,并通常执行“1:6:2:1”的付款政策,具体为:①公司在合同签订后预收合同总价的10%;②公司发货并经购买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购买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总价的60%;③待产品在现场完成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验收合格后,由购买方向公司支付合同总价的20%,同时自安装完毕后计算质保金的付款期限;④质保期满,购买方向公司支付尾款。
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销售付款方式为:①公司对该合同全部发货并经购买方验收合格后,由公司开具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到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其下属企业进行财务入账,财务入账三个月之内付货物总价款的95%;②输电线路通电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金日期,期满后支付最后5%货款。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公司会同时派负责业务的销售经理前去办理各个环节的交货、验收,验收合格后公司开具发票并递交客户,并上报付款计划。
公司现有的大部分销售客户都会严格遵守合同的付款流程和时点进行付款,同时销售经理进行销售回款的跟踪并落实催收。公司销售部和财务部联合对销售经理的应收账款回收工作进行督促,并在每月月底将所有客户应收账款的回收及回款进度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上报总经理。总经理在当月的销售会议上对应收账款的回收进行总结、分析,并制定下个月的应收款收回工作计划。
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如下表所示: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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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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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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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三年一直执行上述应收账款信用政策,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变化。
综上,公司2015年末销售现金比率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但公司会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不断加强对营运资金的管理,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效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你公司2015年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9,578.29万元,请补充披露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具体内容、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以及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回复:
(一)2015年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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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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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期末以成本计量的重要权益工具投资明细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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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期末,公司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
根据公司董事会相关决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上海期货交货所购买铝、铜等有色金属产品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在手铝期货合约为700手,期末公允价值 672.76万元,其中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94.48万元。铝、铜期货具有较强的活跃市场,能够以活跃市场的报价来确定其公允价值,故公司根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方法将此部分认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2)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上述事项也于2015年4月14日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于2015年4月,投资9,000万元与深圳市国能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自然人陶立南共同设立“深圳市国能通达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目前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深圳市国能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不参于该合伙企业的管理与日常事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深圳市国能通达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资金主要购买海通海富26号资产管理产品,该产品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为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其中账面价值为8,523.83万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476.17万元。由于该合伙企业主要业务是购买在活跃市场有公开报价的理财类产品,公司持有合伙企业的出资能够通过购买的产品获得可靠的公允价值,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计量原则将此部分投资认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2015年期末公司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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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金融工具的计量及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及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1、金融工具的计量
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公司金融资产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2015年期末,公司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均在活跃市场有报价,公司能够通过公开市场获取资产的公允价值,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的相关规定。
三、你公司2015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排名第一和第四的客户分别为COBRAPERUS.A.和A N NNAMANI ENTERPRISES COMPANY LTD,余额分别为3,525.19万元和1,588.49万元。请补充披露你公司与上述客户的交易背景、上述客户的经营情况以及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
(一)COBRA PERU S.A.
2014年6月,公司收到秘鲁COBRA PERU S.A.的邀标信函,随后即参与秘鲁国内Linea de Transmision de 220 KV Carhuaquero–Cajamarca norte–Caclic-Moyobamba输电项目用导线类产品的报价和谈判。
根据招标要求,该项目的履行需要2年时间,且施工完毕后COBRA PERU S.A.才能从秘鲁政府拿到相应款项,故COBRA PERU S.A.与公司谈判时即要求公司在报价时候考虑延长一年的账期并在报价上增加相应的账期成本。经过艰难的谈判,公司最终于2014年10月与COBRA PERU S.A.签订了铝合金芯铝绞线的供货合同,合同总金额为6,785,884.00美元,付款方式为预付20%货款,其余80%以信用证方式结算(提单日后360天付款)。
2015年3月25日,公司收到对方银行开出的信用证5,428,707.20美元(总货款的80%),2015年5月4日和5日,公司共收到对方预付款1,357,176.80美元(总货款的20%)后,即开始安排生产。后该批导线生产完毕,公司分别在2015年5月至6月间分三批发货。根据合同规定,该批货款(即总货款80%的尾款)将在2016年5月、6月分三批回款,故而造成2015年底公司账面显示对COBRA PERU S.A.的应收账款为3525.19万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取1:6.4936)。
2016年5月25日,公司已收回80%余款中的1,909,505.32美元,余下两笔预计会在2016年6月底前收回。
COBRA PERU S.A.为西班牙电力建设承包商Cobra Instalaciones y Servicios S.A.在秘鲁的分公司,西班牙Cobra为西班牙Grupo ACS建筑集团的子公司。目前秘鲁COBRA PERU S.A.公司与其信用证开证行经营状况良好,无违约风险。
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A N NNAMANI ENTERPRISES COMPANY LTD
公司于2009年设立外贸部,出口业务不断增长。但随着近年来国际经济形势的持续下滑,我公司的外贸业务也受到较大影响。为加大公司产品出口份额,公司在出口销售上灵活地采取参加国外大型项目招投标及与知名公司合作相结合的方式来拓展业务,控制风险。经充分接触、考察筛选和批量试单,公司与西非地区的知名电线电缆经销商A N NNAMANI ENTERPRISES COMPANY LTD逐渐建立起较良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双方的业务往来呈逐年增加趋势,故2015年期末显示公司对其应收账款达1,588.49万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取1:6.4936)。
该公司设立于2002年7月,目前是尼日利亚最大的电线电缆经销商之一,长期致力于服务尼日利亚国家电网改造工程,2011年,该公司成为尼日利亚国家电力公司(Nigeria electric power authority) 指定供应商。该公司自有品牌good mark 为尼日利亚知名电气品牌,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并被尼日利亚国家标准机构评为免检品牌。该公司在尼日利亚国内有专业完善的销售网络,在LAGOS,ABUJIA, KADUNA等各大城市均有办事处,并依靠西非经济共同体的优势,在喀麦隆、贝宁、尼日尔等国设有分公司。
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与公司的业务往来无违约风险。
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你公司2015年年末存货余额为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2.46%。请补充披露期末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以及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计提。
回复:
(一)公司的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产成品)和自制半成品等构成。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种类分项列示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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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5年末存货余额约为30,084.77万元,较上年末增长72.46%,主要系期末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增加较多,具体原因如下:
1、原材料较上年大幅增加
电线电缆产品具有典型的“料重工轻”特点,公司作为主要以钢芯铝绞线、铝包钢系列导线和铝合金系列导线为主要产品的生产型企业,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铝杆、钢丝等。
根据历年财务数据分析,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占比平均达95%以上,其中铝材占公司生产总成本的比例超过85%。而铝材作为重要的有色金属品种,其价格波动较大,对以铝材为主要原材料的电线电缆制造企业的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
从长期来看,由于我国是产铝大国,铝锭呈现供过于求的状态,同时由于中长期铝价上升和下降对公司的影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相互抵消,因此,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主要通过以下措施降低铝价波动的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稳定。
(1)委派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专门跟踪国内外铝价走势,及时掌握铝价最新行情,并通过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及电解铝的供需状况等因素,预计将来特定时间内铝价走势,以采取不同的采购策略来控制原材料库存,降低铝价波动风险;
(2)公司积极利用期货套期保值的功能,通过期货合约锁定远期铝材的采购价格,降低铝价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3)公司储备一定的铝材库存,以应对铝价突然上涨的情况,有效保障公司生产的稳定;
(4)在铝锭下行到历史相对低位时,筹措资金购买部分现货,以达到保值增值目的;
(5)利用较强的议价能力,与供应商谈判,以较低成本购买现货,降低铝材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采购、生产、销售、套期保值等环节和方法的综合运用,已形成一套完整的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方案,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盈利能力的基本稳定。
2015年,由于大宗商品市场的持续低迷,铝锭价格持续保持相对低位运行,公司抓住时机,筹措资金购进了大量现货储备,导致公司2015年末的原材料库存较2014年末大幅增长。
2、在手订单增加使期末库存商品大幅增加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通过投标方式。2015年,公司根据市场发展形势,及时调整了经营思路,增大了投标力度,中标率也较2014年有很大提升。2014年,公司共发布预中标公告4次,公告中标总金额22,966.42807万元,2015年,公司共发布预中标公告8次,公告中标总金额为51,323.261983万元,公告的中标总金额较2014年同比增长123.47%。
订单的增长带来的是公司产量的大幅上升。由于电线电缆行业中标产品从生产到交货存在一定的期限,一般为3-6个月,个别订单甚至超过1年,在此期间内,铝材价格波动导致的风险均由公司自行承担;同时由于铝材占公司成本比例较大,因此铝价的波动将影响公司产品的毛利率,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为了避免上述风险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公司一般都会及时完成相关订单的生产,以提前锁定产品的生产成本,而已完成的订单在未交货前,会形成公司库存,增加公司存货金额。
此外,受春节假期及冬季冰雪天气影响,会存在部分工程项目要求暂缓发货的情况,而生产厂家为满足节后施工方较集中的供货需求,会在年底前加紧准备较多的货物,这也会造成年末库存商品的增加。
(二)关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1、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其中,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1)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2)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3)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2、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公司每年年末均会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以判断存货是否存在减值情况。2015年末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系因公司期末存货不存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需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形。
(1)原材料不存在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显示原材料主要为铝锭,其占原材料总额的比重达69.71%。由于2015年末公司仍有价值近4亿元的已签订但尚未执行的各类别产品的合同,且原材料价格下滑,故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以尚未执行的同类别产品合同金额减去预计再加工的成本、预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进行确定。由于其计算金额高于期末原材料的成本金额,故原材料不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原材料铝锭自2015年四季度末开始,市场价格呈上升趋势,公司储备的原材料铝锭也不存在因原材料市价大幅下降需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形。
(2)库存商品(产成品)不存在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库存商品类别主要为钢芯铝绞线、铝包钢芯铝绞线及架空绝缘导线等产品。由于公司采取“以单定产”的销售模式,合同签订至交货约有3-6个月的时滞,且存在大量不同程度的延期交货等情况,所以2015年期末,公司仍有大量已签订但尚未执行的合同,造成库存商品余额较大。
由于库存商品中各类别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尚未执行的同类别产品合同金额减去预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且经计算,公司2015年期末各类库存商品的余额均高于期末库存商品中各类产品的成本金额,故库存商品不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自制半成品不存在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中的自制半成品主要为铝杆。公司库存铝杆经过拉丝、绞合等工序后形成钢芯铝绞线、铝合金芯铝绞线等库存商品,其在拉丝、绞合等工序的成本为根据各年度铝杆在产成品中所占比重推算而得出的再加工成本。
由于2015年期末公司仍有大量已签订但尚未执行的各类别产品的合同,故自制半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以尚未执行的同类别产品合同金额减去预计再加工的成本、预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进行确定,由于其计算金额高于期末自制半成品的成本金额,故自制半成品不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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