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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6-05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3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刘锦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参加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九届董事会继任董事的议案》。 鉴于宋建明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将缺额一名董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推选申毅先生为继任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已分别对继任董事候选人发表意见。继任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九届董事会继任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宋建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依照公司章程,推选公司副董事长刘锦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继任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刘锦钟先生简历附后。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宋建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依据《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决定聘任刘锦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刘锦钟先生简历附后。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于2016年6月21日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3日 申毅先生简介: 申毅先生,1955年4月出生,先后毕业于长沙铁道学院(现中南大学)、北方交通大学(现北京交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 1997年11月至2000年3月任香港启文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3月至2003年6月任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3年6月至2006年3月任广州铁路集团怀化铁路总公司总经理(含任怀化铁路办事处主任);2006年3月至2008年10月任石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申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锦钟先生简介: 刘锦钟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1991年-1994年就读于深圳大学;1994年-1997年在延浩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采购员、业务主管、经理;1997年-1999年在深圳市康之宝实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9年-2002年,任职于深圳兆佳实业有限公司,先后在市场部任职市场部经理、市场总监;2002年-2004年,任职于广东大哥大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2005年-2008年,任职于广东平正拍卖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09年至2015年,任职于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职务。2015年3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刘锦钟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6-059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6月3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6年6月2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6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内可以乘坐Z30路公共汽车到达珠海保税区中富巴士站) (四)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4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推选第九届董事会继任董事的议案。 1.1、推选申毅为第九届董事会继任董事 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见2016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6年6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二)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嘉宾。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代码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6月21日14:00 至14:30 (三)登记地点: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大会签到处。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一)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 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二)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下午15:00~6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不受交易时间限制。 (四)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的投票代码:360659;投票简称:中富投票;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 多次申报的, 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 不纳入表决统计; 3、若股东参加了网络投票又进行了现场投票,投票结果以现场投票为准; 4、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 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 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点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 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五)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分项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一项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项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推选票数,由于本次表决的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因此,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候选人的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1.1 推选申毅为第九届董事会继任董事,只有一名人选,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8931119、0756-8931176; 传 真: 0756-8812870 联 系 人 :韩惠明、姜珺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3日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推选继任董事、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独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推选第九届董事会继任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继任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继任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推选第九届董事会继任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是基于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对此一致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张炜、黄平、梁星球 2016年6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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