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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6-03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局 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日以电话、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6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董事郭朝辉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林潭素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投票权。 4、会议由董事局主席陈政立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局决定提名陈政立、陈泰泉、陈平、杨璐、郭朝辉、梁发贤、李瑶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其中郭朝辉、梁发贤、李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另外两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现有薪酬状况和董事、监事履行的工作职责,公司拟定第十三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任期内津贴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其他董事任期内津贴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内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讨论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十二次、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申请的人民币3,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上述第1-3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附件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相关候选人简历 1、陈政立,男,1960年出生,管理工程硕士,民建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本集团创办人之一。历任宝安宾馆经理、本集团副总裁、总裁,本集团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局副主席,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局主席,历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副主席,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副理事长,本集团第十二届董事局主席兼总裁,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本集团流通A股227,981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陈泰泉,男,1963年出生,管理工程研究生。民建广东省委常委、民建深圳市委副主委、深圳市人大常委。历任新城友谊公司经理、宝安外轮商品供应公司总经理、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本集团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现任本集团第十二届董事局常务副主席兼执行总裁,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集团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陈平,男,1962年出生,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武汉市财政学校财会教研室副主任、讲师,武汉国际租赁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集团副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副总裁、营运总裁,本集团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现任本集团第十二届董事局执行董事兼执行总裁,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未持有本集团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杨璐:女,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投资发展部副部长、部长,工会副主席。现任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未持有本集团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郭朝辉:男,1971年出生,法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公安局。现任本集团第十二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未持有本集团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梁发贤:男,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从事会计和审计工作三十五年,曾任深圳市宝安县审计局审计员、深圳市龙岗区审计局副科长、科长,深圳市龙岗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本集团第九届、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宝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所长,深圳市龙岗区人大常委会规范化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咨询组成员。未持有本集团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李瑶:女,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从事会计工作超过十五年,曾任成都中大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经理。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经理。未持有本集团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6-03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日以电话、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6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监事龚明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长贺国奇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投票权。 4、会议由监事长贺国奇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名骆文明、李新祥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另外一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附件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相关候选人简历 1、骆文明:男,1964年出生,审计师、注册风险管理师。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调入本集团,历任本集团监审部副部长、部长,计划财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现任本集团审计长。未持有本集团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李新祥:男,1957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硕士。曾任职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监督庭庭长,中共罗湖区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1993年加入本集团,历任本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法律部副部长,现任本集团法律部部长。未持有本集团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6-03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董事局接到公司工会通知,公司日前召开了职工代表会议,民主选举出曾广胜、陈匡国作为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其任职时间和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一致。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附: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1、曾广胜,男,1966年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本集团董事局秘书处证券委科员,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安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香港恒丰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集团投资总监。现任本集团营运总监,中国宝安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持有本集团流通A股415,375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陈匡国,男,1984年出生。2001年8月-2006年6月期间分别在英国剑桥贝尔语言学校、剑桥MPW学校和ALEVEL、剑桥艺术与科学学院、英国创艺大学读书。2006年7月加入本集团,历任唐人药业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本集团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现任本集团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金融投资部常务副总经理。未持有本集团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6-03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监事会接到公司工会通知,公司日前召开了职工代表会议,民主选举出曾丽桃作为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其任职时间和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曾丽桃,女,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1991年9月加入本集团,历任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本集团物业发展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本集团所属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本集团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6-03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以上《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6-03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研究决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15:00至2016年6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需对其2015年度工作进行述职,报告内容已于2016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上述第1、3、4、5、6项议案已获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7、9、10项议案已获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8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29日、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1-9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6月29日8:30-14:15。 3、登记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9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翩翩 电话:(0755)25170382 传真:(0755)25170300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十二次、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六年六月七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指示: ■ 注:委托人应该对授权书的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本授权书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如果委托人不做出指示,受托人可否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____ 是 ____ 否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9;投票简称:宝安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6-04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马岭金矿”)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申请的人民币3,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本次董事局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董事郭朝辉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林潭素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投票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古马岭金矿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8月7日 3、注册地址:集安市大路镇古马岭村 4、法定代表人:周卫国 5、注册资本:人民币19,500万元 6、经营范围:黄金开采:黄金矿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古马岭金矿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公司持有古马岭金矿68%的股权,自然人孙连仁持有古马岭金矿32%的股权,该股东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申请的人民币3,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的履行,本公司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局意见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 古马岭金矿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贷款,属于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同意本公司为古马岭金矿提供担保。 古马岭金矿的另一自然人股东孙连仁同意按本次担保金额的32%(即1,120万元)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并为本次担保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6月6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2,180万元,占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43%,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2,180万元,逾期担保余额为零。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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