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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6月6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每克拉美”)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每克拉美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每克拉美向银行申请委托贷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每克拉美”)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以下简称“锦州银行”)申请委托贷款额度13,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贷款是每克拉美前次向锦州银行申请贷款到期后的续贷业务(前次贷款期限日2016年6月14日)。为保证每克拉美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维持其正常续贷,公司将为每克拉美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1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6日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4,800万元 5、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6号院14号楼 6、法定代表人:叶圣珉 7、经营范围:销售首饰、黄金制品、工艺品、服装、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纺织品、五金产电、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经济贸易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 8、截止2016年3月31日,每克拉美的资产总额为113,139.80万元,净资产为36,561.15万元,负债为 76,578.66万元;2016年1-3月份营业收入为 27,656.70万元,净利润为 2,994.07万元。 9、股权结构图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担保协议 1.担保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 3.责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担保期限一年 6.担保金额:13,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每克拉美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每克拉美筹措资金,顺利开展其经营业务。每克拉美向银行申请委托贷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金额65,915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15%。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每克拉美提供担保65,500万元(含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15万元。本次续担保金额13,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12%。 除上述对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亦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获悉,公司股东郝毅先生因个人需要,已将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1,54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办理了解除质押。 有关解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6月3日办理完毕。 截止目前,郝毅先生持有公司35,941,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8%,已完成质押股份数为1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全部14,400,000股质押给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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