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中科沃土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6-06-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 注:1、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至5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到50万份(含)。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日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richlandasm.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18-3610)咨询相关情况。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