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6-06-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A18版) ■ ■ 2、利润表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 ■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 2、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2013年、2014年及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及资本性支出在报告期内的情况及未来趋势进行讨论与分析。 1、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体呈稳定增长态势,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2015年、2014年、201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98%、100.00%、99.99%,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系处置废弃包装袋、废金属配件等而带来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产生的毛利,其中羧基三元系列和羟基三元系列毛利贡献最大。2015年、2014年、2013年其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分别为87.16%、103.06%、96.84%。从市场区域看,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国外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总体规模不大,2015年、2014年、2013年,税后分别为61.83万元、321.38万元、586.32万元,占同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36%、10.41%、14.14%。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的依赖不大。 2、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持续增长,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及新厂基本建成投产,流动资产规模和非流动资产均有所增加且非流动资产增长明显;负债规模呈下降趋势,主要为流动负债,其中银行借款比重较大,且呈下降趋势,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5.11%、20.31%、18.43%。 公司一直专注于主营业务运营,报告期内流动资产构成项目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存货合计占流动资产比重平均95%左右。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较短,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98%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均保持了较高的水平,具有较强的资产周转能力;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较高水平。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经营性现金流量充足,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具有较强的偿还到期借款本息的能力。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资产质量优良,运营效率较高,不存在高风险资产以及闲置资产,为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表明公司盈利良好,确保了公司在利润增长的同时,有充足的运营资金。公司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是公司加大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投入。公司现金流量的状况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4、未来趋势分析 基于以下几点,公司管理层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具备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且盈利规模将持续增长: (1)公司生产规模和销售规模逐步扩大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伴随着国内外市场对二元系列、羧基三元系列和羟基三元系列等特种氯乙烯共聚物持续增长的需求,也随着公司新厂的建成投产,步入达产期后的新增产能的释放,公司产品销售量和盈利能力将迅速增长,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将呈增长趋势。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和投产,将使公司在涂料行业的水性涂料领域得到拓展,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此外,公司研发新品产业化的不断实现也为公司持续盈利注入新生力量。 (2)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力度为公司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得益于持续不断的新品研发和工艺条件改进,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领先地位。在未来的发展中,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创新、合作创新”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战略,联合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加强研制环保经济型特种氯乙烯共聚物产品,加强特种氯乙烯共聚物产品应用领域的研究与开发,投入除氯乙烯为基材外的其它产品的研发,保持公司产品较高的附加值,拓展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五)股利分配政策 1、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011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①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③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④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⑤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3年度进行现金分红2,430.00万元,占当年可实现的可供分配净利润的比重为65.12%,该次股利分配议案经过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A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4、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并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一般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无需审计); ③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现金分红的比例和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5)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每年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拟定过程中,应当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规模等,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 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董事会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①公司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劵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②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③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8)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了公司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系用于主营业务,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尽快安排实施,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 为抓住市场机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优先投入“年产6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和“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求,缺口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发展前景 1、工业涂料市场规模庞大,增长前景良好 从涂料行业发展历程来看,世界涂料行业已经进入了成熟期,发展国家市场已趋饱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尤其是中国,由于其巨大的市场潜力成为行业竞争的焦点。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涂料行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在高速成长的房地产、汽车、船舶、运输、交通道路、家电等行业的带动下,涂料产量由2001年的181.60万吨增长至2014年的1,648.19万吨。我国已成为世界涂料潜在市场最大、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连续四年保持世界第一大涂料生产及消费大国的地位。(数据来源: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以涂料的用途为主线,涂料主要分为建筑涂料、工业涂料、通用涂料及辅助材料,其中,工业涂料又可进一步细分为汽车涂料(含摩托车涂料)、木器涂料、铁路/公路涂料、轻工涂料、船舶涂料、防腐涂料及其他专用涂料。随着近年来我国门窗、地坪、家具、装饰材料、钢结构件等产品涂装逐步向工厂生产线方向转移,汽车、公路、桥梁等行业对涂装产品的市场需求大增,石油储备工程、大型钢结构工程的兴起,我国涂料产品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业涂料比重大增,到2014年,我国工业涂料产品比重接近70%。随着建筑涂料和建筑装饰涂料的企业开始向工业涂料领域扩张,工业涂料的增长前景令人期待。(数据来源:中国涂料行业“十二五”规划) 2、水性工业涂料比重偏低,增长空间广阔 “十一五”期间,我国水性工业涂料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水性工业涂料产量由2005年的9万吨增长至2009年的15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3.62%,但水性工业涂料占涂料比重大大低于溶剂型涂料。2010年开始,水性工业涂料占世界工业涂料的比例已经达到30%以上,开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汽车涂料、工业防腐涂料、道路标示涂料等领域渗透。世界各工业发达国家很重视水性涂料的开发,美国对水性涂料的开发占其全部涂料开发的50%以上,水性工业涂料的开发成果占其全部涂料总成果的30%;日本从21世纪开始重视并着手发展以水性涂料为主的低环境负荷类型的涂料。据全球各地区涂料产品生产的统计资料显示,北美地区水性工业涂料约占43%,溶剂型工业涂料约占51%;西欧地区水性工业涂料约占34%,溶剂型工业涂料约占52%;而在中国水性工业涂料只占15%,溶剂型工业涂料占比高达80.50%,水性工业涂料应用比例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相当大,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数据来源:中国涂料行业“十二五”规划、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水性树脂作为水性工业涂料的主要原材料,是制约水性工业涂料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其质量高低将直接决定水性工业涂料的性能,如果其质量达到或超过溶剂型树脂,且价格适中,则水性涂料推广很快,为此,“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研发性能达到工业涂装要求的水性树脂,代替进口的同类水性树脂及溶剂型树脂作为研发的重点,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政策支持。 3、水性工业涂料下游行业的持续发展为水性工业涂料提供了便利条件 水性工业涂料主要应用于船舶、海工装备、集装箱、汽车、石油化工、轨道交通、公路桥梁、木器、工程机械、水利设施、核电设施、风电设施及钢结构、纸张油墨、建筑涂料等行业领域。这些行业的持续发展,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给水性工业涂料带来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水性工业涂料良好的市场前景将带动水性树脂的需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广阔。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原材料系VCM和VAc,合计占公司同期生产成本的65%以上。其中,VCM占公司同期生产成本的55%左右。该等材料采购价格均随行就市,其中,VCM采购价一般执行周固定价或订单日价;VAc采购价一般执行订单日价。2013年、2014年和2015年, VCM综合采购单价分别为5,499.69元/吨、5,609.60元/吨和4,510.50元/吨,VAc综合采购单价分别为5,906.35元/吨、6,688.34元/吨和5,183.96元/吨。VCM和VAc价格波动幅度较大。 VCM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影响较大,VCM的生产工艺路线主要分为石油乙烯法和电石乙炔法两种,因此,VCM的价格波动与石油或电石的价格变动有关。报告期内,国内VCM价格具体走势如下图所示: VCM进口约均价(CFR,中国) ■ (数据来源:WIND) 自进入2013年以来,国内VCM价格一路走高,虽然期间部分月份价格较前期有所回调,但整年价格仍较上年上涨。自进入2014年以来,国内VCM价格延续上年末价格走势,维持高位运行的态势。但该运行态势軋止于6月。7月份以来,随着原油价格日益下跌,作为石油下游产品之一的VCM市场价格也随之下调且幅度较大。经统计,我国海关发布的VCM进口CIF月均价(不含国内运费)由7月份的910.03美元/吨下滑至12月份的764.27美元/吨,下降幅度达16.23%。而公司同期VCM月均价(含到厂运费)下降幅度为14.19%。此外,公司同期月综合销售均价则下降8.82%,但该下降幅度同比小于VCM市价的下降幅度。2015年以来,原油价格有所回暖,VCM市场价格亦随之走高,公司VCM采购价也随之波动。经统计,我国海关发布的VCM进口CIF月均价(不含国内运费)由1月的662.79美元/吨上浮至5月的711.64美元/吨,上涨幅度达7.37%。同期,公司VCM采购均价6月较1月上涨0.87%,上涨幅度低于市场价格的变动幅度。进入下半年以来,随着原油价格的波动,VCM的价格一路走低。 公司产品技术含量相对较高,产品种类齐全,且客户数量稳中有升、分布的行业较为广泛。因而,公司能够根据经营状况适时对产品定价策略、采购策略等进行调整。从而,报告期内,公司有能力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的不良影响。但是一旦原材料价格未来短期内持续快速上涨或波动频繁,而公司不能适时采取有效措施,可能会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对公司的收入增长和盈利提升构成不利影响。 (二)主要资产大幅增加导致运营成本增加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较报告期期初增加4,206.2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因政策性搬迁由锡山区安镇镇(厚桥)嵩山村(工业园区内)迁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并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储备建设用地。为此,公司在新经营住所地购置经营性生产用地、构建建筑物、添置生产性机器设备和其它辅助生产系统。按公司现行折旧政策,不考虑后续改进计划,公司新厂正常年份下每年固定资产折旧约为1,298.87万元,较2013年增加58.29万元,将增加公司未来的运营成本。如果公司新厂因市场供需发生变化、管理能力跟不上等导致建成产能未能如期充分释放或未能充分利用,又或销售措施不力致市场拓展缓慢从而导致公司不能消化该等新增运营成本,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产品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毛利率均有一定的波动,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二元系列毛利率分别为2.65%、-1.73%和9.19%,羧基三元系列毛利率分别为35.62%、35.55%和42.44%,羟基三元系列毛利率分别为44.46%、43.93%和49.04%。同期,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8.16%、23.35%和30.75%。 报告期内,公司二元系列毛利率先降后升,且2015年回升幅度较大,主要是受到成本和售价变动的影响。2013年和2014年,该系列产品售价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更为突出。而该系列产品2013年、2014年售价波动主要与公司布局产品应用新领域、新市场有关。2015年则受成本变动的影响更大。羧基三元系列和羟基三元系列2015年毛利率提高主要受到成本变动的影响。 公司二元系列和羧基三元系列产品成本变动的主要导体是VCM。未来,若VCM价格继续波动频繁,或者公司实施的销售措施未达到预期的目标,又或制定的发展战略未能按计划逐步推进,将进一步影响公司二元系列和羧基三元系列的毛利率,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此外,如果羟基三元系列的竞争优势逐渐丧失导致产品售价调整,或产品售价调整幅度小于成本变动幅度,则会影响该系列产品的毛利率,进而影响该产品的毛利并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报告期内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4,145.88万元、3,088.59万元和4,537.01万元。同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586.32万元、321.38万元和61.8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559.56万元、2,767.20万元和4,475.18万元。 报告期内, 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较上年低,主要是受到二元系列内销毛利率大幅下降、羧基三元系列外销销量下滑、固定成本大幅增加、设备调试影响生产和“边建设、边生产”的五重影响。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较上年下降,主要是受到本年二元系列中面向塑料加工领域的新品市场拓展策略实施的拖累。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增长,主要是受到本年二元系列中面向塑料加工领域的新品市场拓展策略实施及主要原材料VCM和VAc采购价格同比下降的影响。未来,如果公司制定的销售策略不能顺利实施或实施效果未能达到预期,或者汇率波动仍很频繁且幅度大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又或者产品主要出口目标国贸易政策发生变化而公司采取的措施效果收效甚微,则公司的经营业绩仍可能出现不利的变动,甚至可能出现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的情形。 (五)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VCM和VAc。VCM和VAc系大宗采购商品,供应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大,同时,公司采购的VCM和VAc系液态,采购呈区域性特征。为了控制生产成本、保证原料供应的稳定性和及时性、保持产品品质,并基于化工行业原料存储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本公司一般与公司住所地周边地区的原料供应商建立采购关系。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分别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4.47%、79.52%和81.88%。其中,单一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占到当年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0.08%、40.41%和39.00%。采购区域集中在公司住所地周边地区。公司已制订了一整套完善的采购管控体系,运行效果良好。 公司主要原材料系基础化工大宗原材料,采购区域内生产厂家产能多为10万吨以上、贸易商众多,公司不会对原材料供应商产生采购依赖。即便如此,一旦公司所在区域内原料供应紧张导致价格上涨,则本公司的生产成本会上升。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消化该成本压力,则进而会影响公司的盈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的建设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年产6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依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所制定的。尽管公司对该项目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对其建设、生产、销售等环节做出了具体实施安排,但仍可能存在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实施进度不能保证,或者类似欧债危机等经济突发因素导致募集资金项目产品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利情形,从而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2、募投项目的市场开拓风险 根据“十二五”规划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水性工业涂料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之一。涂料行业也把水性工业涂料作为“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的产品之一,并鼓励联合上游树脂企业共同研发。特别是随着国家《大气防治行动计划》及其配套政策的逐步落实与实施,水性涂料越来越受到市场各方主体的重视。因而,在“十二五”期间甚至是未来很长的一段时期,水性工业涂料将迎来大发展的良机。虽然巨大的市场需求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若市场容量增速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将不能及时消化,进而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收益。 3、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投资总额为36,338.96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业绩的提高产生较大影响。虽然公司对募投项目在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工程施工方案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缜密的论证,但除存在项目组织实施风险外,产品的价格波动、市场容量变化、政策环境变动等因素都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产生影响,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为预测性信息,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合计1,890.08万元/年,虽然项目预期收益良好,预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增长足以抵消折旧和摊销费用的增加,但如果项目达产后无法实现预期的销售目标,则存在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技术风险 1、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较为明显的技术优势,而特种氯乙烯共聚物行业竞争的核心在于企业拥有产品配方的多寡及对产品工艺的掌控能力和产品、生产工艺的再开发能力,但相关核心技术特别是生产工艺并不适合申请相应的专利,目前公司该部分核心技术掌握在公司及少数核心技术人员手中。随着特种氯乙烯共聚物行业步入快速成长期,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拥有先进技术的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有利地位,行业内企业对掌握核心技术人员的争夺在所难免。因此,公司面临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带来的核心技术失密风险。当然,公司也不能排除同行业企业针对公司产品进行反复试制从而成功摸索出与公司产品相一致的工艺条件、配方,从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失密。 2、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风险 公司在规模化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强调通过研发新工艺、新产品来抓住行业制高点,形成竞争优势。新产品的技术含量越高,相应的开发、试制成本也越高。如果技术开发失败或未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将使公司的研发投入没有经济效益的回报,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八)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1、所得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于2012年11月5日通过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有效期三年(含2012年度),于2015年10月10日通过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有效期三年(含2015年度)。2013年-2015年,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已就高新技术企业所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了减免税备案手续,本公司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报告期内,本公司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8%、9.98%和9.88%。如果公司将来不能继续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国家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动或者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但未获得审批核准,可能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随着公司国外市场的拓展,公司产品出口增长较快。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1.48%、46.63%和44.05%。公司出口收入执行国家关于出口产品增值税“免、抵、退”政策。报告期内,本公司二元系列、羧基三元系列和羟基三元系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为5%,PMBA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为13%。 受出口退税政策的影响,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分别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1,795.80万元、1,709.51万元和1,540.62万元,分别占同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8.60%、7.30%和19.96%。另外,公司“免、抵、退”增值税额分别为8,316,714.52元、7,823,029.28元和5,723,375.42元,合计21,863,119.22元。如果未来该政策发生变化,或本公司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下调或取消,将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带来不利影响。 (九)财务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自2005年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后,报告期内前两年,我国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一路下跌,2015年8月份以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开始持续走高;欧元兑人民币汇率已从期初的8.1983下跌至期末的7.0952。汇率的变动对公司以外币结算的业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176.84万元、-36.04万元和-246.15万元,汇兑损益占同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4.27%、-1.17%和-5.43%,占净利润的比重较小,尚未对财务状况构成较大影响。 虽然报告期内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较小,但仍然不能排除汇率波动影响,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2)人民币大幅升值使公司以美元报价的产品出口价格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优势受到削弱,影响国外新市场的开拓;3)人民币大幅升值会降低国内下游行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从而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4)公司外销收入的计价汇率随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人民币兑欧元汇率的变动而波动。人民币汇率的持续单边升值将影响公司产品折算为人民币本币的外销收入和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的销售单价和毛利率。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可能超过6.20亿元,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产生效益之前,假定公司保持2015年的盈利水平不变,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下降至接近7.04%的水平,不能保持原来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 (十)其它风险 1、安全生产风险 本公司为化工新材料生产企业,一直致力于选择先进的工艺路线、性能优越的生产设备及先进的控制系统,提高生产系统运行的安全系数。此外,公司还加强内部管理,实行岗前和继续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将安全管理落实到每一个细节。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新厂“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已结束。无锡市锡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意公司新厂安全设施投入生产(使用)。但是,公司使用的部分原料为易爆物质,对储存和运输有特殊的要求,且需为此而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同时,公司部分生产工序处于一定的高温和压力环境,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公司安全管理某个环节发生疏忽,或员工操作不当,或物品保管不当,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均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或压力容器等定期进行的外部检测,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甚至是持续运营,并可能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2、环保风险 公司经营虽属化工领域,但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同时,公司拥有性能优越的生产设备和成熟的生产工艺,产品的特性和工艺的先进性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均达到环保要求。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环境保护问题作为工作重心之一,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按照生产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采用成熟的 “三废”处理工艺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报告期内废气、废水、噪声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公司目前生产项目均依法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并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但是,随着人们对环保的重视,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将更加严格,同时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对公司产品品质和环境治理要求较为严格,为此可能增加公司的环保投入,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 3、主要出口国贸易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到印度、意大利、韩国和美国,未受到过来自于该等国家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贸易政策的影响。 特种氯乙烯共聚物全球产能主要分布在德国、比利时、韩国、日本和我国。自全球最大的特种氯乙烯共聚物生产商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于2009年7月全面关停该类产品生产装置及发展中国家需求的日益显现后,国际特种氯乙烯共聚物市场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若未来全球特种氯乙烯共聚物产能的扩张导致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出口国出于其诸如领土、国家安全等政治需求和诸如产业升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经济发展或社会需求,则不排除印度、美国、欧洲等主要消费国或地区通过采取诸如提升产品技术标准、进行反垄断制裁、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延迟办理货物出入境手续、提高产品进口关税税率等方式改变贸易政策、环境,从而使公司向该等国家或地区的出口面临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4、下游行业需求变动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为二元系列、羧基三元系列、羟基三元系列,系优良的粘合材料,乃油墨、涂料、胶粘剂和色片、磁卡基材、塑胶地板等的原材料之一,目前主要应用于食品包装、药品包装、烟酒包装、人造革(衣服、鞋、包)、家用电器、建筑、家具、汽车、船舶、银行卡、门禁卡等。大部分应用领域与人们的日常消费品挂钩,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小。但不排除未来国家宏观经济变化、产业政策调整、消费者需求变化、技术进步等因素影响,导致前述行业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减少,从而使公司经营业绩面临一定风险。 5、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8,100万股。公司实际控制人项洪伟直接持有公司6,237万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虽然公司引入了一批高素质人才充实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但仍然不能排除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管理权等方式影响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的可能,从而可能影响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6、不可抗力风险 战争、暴乱、罢工和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性事件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失,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本公司每年就机器设备、建筑物、存货等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投保财产综合险。为此,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本公司分别支付保费126,770.51元、117,593.18元和116,190.03元。虽然本公司已投保了财产综合险,但意外事件的发生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重大商务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虽未到500万元但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情况如下: (一)采购框架合同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每年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就采购单价和采购数量进行原则性约定,单笔采购单价和采购数量以订单为准。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尚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采购框架合同如下: ■ (二)销售框架合同 1、销售框架合同 公司与主要客户每年年初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合同,就产品销售单价和销售数量进行原则性约定,单笔销售单价和销售数量以订单为准。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尚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销售框架合同如下: ■ 2、其他销售类合同 2015年3月17日,公司与CHEMTEC COMMERCE CO.,LT(以下简称“CHEMTEC”)签署《独家代理协议》,双方约定:公司授权CHEMTEC为韩国独家代理商,CHEMTEC作为代理商应代表公司在韩国境内销售公司产品。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公司同意,CHEMTEC不得代理或经销与公司产品相竞争的产品。CHEMTEC不得在韩国境外销售公司产品。未经CHEMTEC书面同意,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将产品销往韩国境内。CHEMTEC自行决定产品的转销价格。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完成销售目标,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两年。 (三)借款及授信合同 1、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尚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 2、授信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尚在履行的授信合同如下: ■ (四)其他重大合同 1、2012年4月1日,公司与北京化工大学签署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就科研领域、人才培养、建立学生实习基地、人才招聘等方面进行合作。其中科研领域主要就科研项目进行合作并共建技术中心,形成的知识产权由双方共有,北京化工大学可以依托公司已有的知识产权进行进一步的研发和撰写论文等,公司应提供相应的条件;公司可以依托北京化工大学已有的知识产权进行进一步的研发、产业化等,北京化工大学应提供相应的条件。同时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保密义务至双方合作协议结束后三年或对方自行公布相关资料时止。协议有效期限为2012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2、2012年11月16日,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荐协议》及《承销协议》,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协议就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涉及的各种问题及保荐期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3、2012年5月1日,公司与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签署《供用热力合同》,在2012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向公司位于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园南路的生产基地供应蒸汽,每月供汽量不低于25吨,价格按照无锡市物价局每季核定的热煤联动价格确定。 4、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扬州市天成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签署《货物运输协议》,扬州市天成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提供氯乙烯单体运输服务,运费协商,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5、2010年9月8日,公司(改制前)与江南大学签署《氯乙烯共聚乳液用乳化剂开发》,约定,公司委托江南大学开发氯乙烯共聚乳液用乳化剂,支付技术开发费80万元、分期支付,形成的技术秘密所有权及使用权、许可使用权、专利申请权均归属于本公司,并约定本协议自本公司实际支付第一笔经费的日期为该协议履行起始时间,合同履行期至2016年12月31日。2013年2月28日,本公司支付第一笔研究经费15万元。 6、2014年10月25日,公司与江苏无锡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后者负责施工建设公司新建厂房项目——研发中心工程,合同价款暂定550万元,工期暂定120天。 7、2016年1月20日,公司与北京化工大学签署《一种自交联型含氯共聚物水性树脂合成技术开发》,约定,双方开发一种自交联型含氯共聚物水性树脂工业化生产技术。公司需要支付北京化工大学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580万元,分期支付。形成的各种专利技术的申请权为双方共有,任何一方不得单独申请专利,专利权人为双方。形成的各种专有技术权益双方各占50%,均享有无偿自用专有技术的权利,任何一方转让或技术作价入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不同一方须得对提出方进行经济补偿。合同履行期限为2016年1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 8、2016年1月20日,公司与北京化工大学签署《一种自交联型含氯共聚物水性树脂的防腐涂料制备技术开发》,约定,双方开发一种自交联型含氯共聚物水性树脂为主要成膜物质制备防腐涂料工业化生产技术,完成以该水性树脂为主要成膜物的万吨级防腐涂料生产技术开发,并进行技术推广应用。公司需要支付北京化工大学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20万元,分期支付。形成的各种专利技术的申请权为双方共有,任何一方不得单独申请专利,专利权人为双方。形成的各种专有技术权益双方各占50%,均享有无偿自用专有技术的权利,任何一方转让或技术作价入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不同一方须得对提出方进行经济补偿。合同履行期限为2016年1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四、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无任何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刑事诉讼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三)分销商 ■ (四)发行人律师 ■ (五)会计师事务所
■ (六)资产评估机构 ■ (七)股票登记机构 ■ (八)收款银行 ■ (九)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上述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查阅方式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招股意向书摘要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 和下午13:30-16:30。 投资者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 www.cninfo.com.cn)查阅招股意向书摘要全文以及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全文、法律意见书以及律师工作报告等备查文件。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