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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16-015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6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董事华炜先生因故未能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赞成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事宜。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期限为不超过15年(含15年),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预计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投资等用途。发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将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届满之日。如果公司已于本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本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相关发行。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债券的种类、具体品种、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币种、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筹集资金运用、上市及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发行债券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为下属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必要的担保,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注册等手续,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办理发行、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3、在公司已就发行债券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4、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签署及发布与发行债券有关的公告,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批准程序(如需); 5、依据境内相关监管机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与发行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发行工作; 6、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的债券上市的相关事宜(如需); 7、办理其他与发行债券相关的任何具体事宜以及签署所有所需文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16-016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28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2号 陕煤化大厦2310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28日 至2016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6于2016年4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议案7于2016年6月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2016年6月24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地点:西安市锦业一路2号陕煤化大厦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光 电话:029-81772596 电子邮件地址:lixg@shccig.com 传真:029-81772596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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