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48 证券简称:南天信息 公告编号:2016-043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南天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南软”)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其100%股权。北京南软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将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将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将为前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方式为最高额保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南天软件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简介 1、名称:北京南天软件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0号 4、法定代表人:徐宏灿 5、注册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2年4月19日 7、经营范围:软件服务(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8、北京南软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北京南软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为北京南软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 (二)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 (三)担保金额: 本公司将为北京南软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合计担保金额4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北京南软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为实现北京南软业务的规模增长,董事会同意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六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948 证券简称:南天信息 公告编号:2016-044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4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6,606,0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1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3日至登记日:2016年6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昆明市环城东路455号南天信息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施丽媛 3、咨询电话:0871—63366327 4、传真:0871—63317397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六年六月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