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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6-021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0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简称“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16年2月6日公告了批复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已满六十日,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实施完毕,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三十日刊登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公告。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交易对方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正积极推进资产交割的各项必备程序。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一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一五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2015年底的总股本1,257,117,7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
3、2016年5月10日,公司公告了《201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6年5月20日,公司201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完毕。
4、2016年5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议案》,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详细内容请查阅本公司2016年5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实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公司将继续加紧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并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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