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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2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汝捷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2016年6月6日,因其个人资金需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8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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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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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后,林汝捷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7,99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5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林汝捷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本次减持的股东林汝捷先生承诺自 2016 年6月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4、公司自上市以来,林汝捷先生就所持股份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已于2014年12月5日到期,承诺已履行完毕。
(2)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其认购的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自2015年6月30日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的锁定期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严格遵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认为,林汝捷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自公司上市以来从未以任何方式减持或出售过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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