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6-014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6-06-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4元(含税)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34元,个人股东及证 券投资基金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账户股东代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2106元。 ●股权登记日:6月14日 ●除息日:6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6月15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内容详见 2016年 5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5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 2016年6月14日全天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5年末总股本505,825,2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3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18,363,119.26元(含税)。 4.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234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2106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港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即按照每股0.2106元人民币进行派发。 (4)对于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 0.234元。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6月14日 2.除息日:6月1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6月15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截止2016年6月14日全天交易结束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科聚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信息技术开发公司、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5位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股东以外,公司其他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部门: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118号出版传媒广场15楼 邮编:230071 电话:0551-63533050、63533053 传真:0551-63533185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