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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6-40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6月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5日—2016年6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6月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5日下午15:00 至 2016年6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蔡钦铭副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4,135,0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0734%。参会股东全部通过网络进行投票。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并形成相关决议: 议案1.00 《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1 关于选举卢少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2 关于选举蔡钦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3 关于选举邵晓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4 关于选举钟立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5 关于选举陈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6 关于选举王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7 关于选举王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1 关于选举翁齐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2 关于选举江晓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 《公司章程修正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00 《关于为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1.00 《关于为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2.00 《关于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3.00 《关于为福州高泽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4.00 《关于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为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5.00 《关于为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6.00 《关于申请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2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1%;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10%;反对1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外,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民主选举田卫红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至此,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翁齐财、江晓华、田卫红三名监事组成。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分别作了《独立董事2015 年度述职报告》,报告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保护投资者权益等工作。《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6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郝卿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纪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6日 附件:田卫红女士简历 田卫红,女,197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律师,房地产经济师。历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客户服务中心职员、品牌发展部品牌专员、工会办公室主任、工会女工委主任、福州晋安区实幼家天下幼儿园经理、福州晋安区三木家天下幼儿园经理。现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机要秘书。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16-41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6月6日在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后在福建省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举行。 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七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卢少辉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选举卢少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下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聘任卢少辉先生为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接受公司总裁卢少辉先生提名,聘任邵晓晖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兼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蔡钦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接受公司董事长卢少辉先生提名,聘任陈昕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继续聘任林艺圃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选举产生公司战略、审计、薪酬委员会委员。 1、决定公司战略委员会由以下委员组成: 主任:王林 委员:王军、卢少辉 2、决定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以下委员组成: 主任:陈雄 委员:王林、蔡钦铭 3、决定公司薪酬委员会由以下委员组成: 主任:王军 委员:陈雄、邵晓晖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6日 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卢少辉,男,1961年9月生,经济学博士,博士后,副教授。1983年9月起历任福建电视大学教师、经济系主任,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华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银都商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起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邵晓晖,女,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中国银行马江支行客户发展部经理、公司业务科科长;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四行公司业务部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东水行行长,招商银行福州分行零售部总经理,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总经理,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6年6月起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蔡钦铭,男,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统计局、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工作;历任福州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陈昕,男,1972年9月出生,1994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曾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招商证券投资银行上海总部业务董事,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副总经理,国金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副总经理,上海瀚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经理。2016年5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6年6月起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陈昕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具有《公司法》第57条、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具有贵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附: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林艺圃,男,198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2008年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办。现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6-42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6月6日在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后在福建省福州市群众东路93 号三木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会议由翁齐财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投票选举,会议作出以下决定: 选举翁齐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6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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