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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6-06-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1、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6年5月9日证监许可[2016]1003号文注册。 2、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7月1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000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7、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人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8、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证券时报》等报刊的《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nffund.com)。 10、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甑智混合;基金代码:002850,请投资人留意)。 2、基金类型 混合型。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元人民币。 6、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8、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7月1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2、基金费率 本基金认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2%,且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对应认购费率为1.2%,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 (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 =(98,814.23+50)/1.00 =98,864.23份 (2)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5、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2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2年的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开放期内,投资人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开放期内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规则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招商银行开户与认购程序 1. 网点办理: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上午9:30至下午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个人投资者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2) 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a. 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b.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本人持有的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c.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d. 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95555提交认购申请。 2. 网上办理: 1) 招商银行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2) 客户通过“一网通证券(http://info.cmbchina.com)”或“个人银行专业版”-“投资管理”-“基金(银基通)”-“开放式基金”链接进入,选择“基金账户-基金开户”,或登陆财富账户专业版“投资管理”-“基金”选择“账户管理”,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开户申请书。 3) 业务受理时间: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7:00至20:00)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4) 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 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 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或财富账户交易密码进行。 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招商银行开户与认购程序 1. 网点办理: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上午9:30至下午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周六、周日暂停受理。 2) 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a. 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b. 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书; (4)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5)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c.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基金的备案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31-33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成立时间:1987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http://www.cmbchina.com/ (三)销售机构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陶仲伟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联系人:王硕 传真:(010)68858117 公司网址:www.psbc.com 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电话:0571-96000888,020-38322222 客服电话:400-830-8003 公司网址:www.gdb.com.cn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21-38637673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bank.pingan.com 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联系电话:0571-85108309 客服电话:95398 公司网址:www.hzbank.com.cn 10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董汇 电话:010-85605588 传真:010-85605340 客服电话:96198;400-88-96198;400-66-96198 公司网址:www.bjrcb.com 11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叶文君 联系人:王淑华 电话:0535-6699660 传真:0535-6699884 客服热线:4008-311-777 公司网址:http://www.yantaibank.net/ 12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联系人:李晨 联系电话:021-38576666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公司网址:www.srcb.com 1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田春慧 电话:025-58587018 客服电话:95319 公司网址:www.jsbchina.cn 14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卢国锋 联系人:陈幸 联系电话:0769-22119061 客服电话:4001196228 公司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5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华普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于庆君 联系电话:0532-68602127 客服电话:(青岛)96588,(全国)400-66-96588 公司网址:www.qdccb.com 1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17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伟 联系人:王璇 联系电话:0755-25188269 传真:0755-25188785 客服电话:4001961200 公司网址:www.4001961200.com 18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杨亢 电话:0769-22866270 传真:0769-22866282 客服电话:0769-961122 公司网址:www.drcbank.com 19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联系人:遇玺 电话:0451-86779018 传真:0451-86779018 客服电话:95537,400-60-95537 公司网址:www.hrbb.com.cn 20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法定代表人:杨黎 联系人:余戈 电话:0991-4525212 传真:0991-8824667 客服电话:0991-96518 公司网址:www.uccb.com.cn 21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8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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