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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系列)

2016-06-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6-48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通讯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通讯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30日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16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设立湖北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的2016-49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关于投资武汉宝湾青山电商物流园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的2016-50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的2016-51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七日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名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6-49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湖北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控股”)将在武汉市青山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湖北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首期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2、 2016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通讯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湖北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宝湾控股为投资主体。本公司持有宝湾控股77.36%的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宝湾控股22.64%的股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首期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宝湾控股将以自筹资金出资,占100%股权。

  5、经营范围:投资物流行业、商贸行业及相关投资咨询,仓储代理,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货运代理,货物装卸、分拣业务,物流信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国内贸易等。(最终以工商登记审核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宝湾控股在武汉市青山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宝湾控股作为唯一出资方无需签署投资协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湖北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宝湾物流在湖北地区的影响力,提高湖北区域项目的运营效率,同时有利于宝湾物流在湖北区域开拓项目,更好的争取政府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名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6-50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宝湾青山电商物流园项目的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控股”)将通过拟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湖北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在武汉市青山区投资建设武汉宝湾青山电商物流园项目。该项目净用地计划441亩,初期总投资估算10.7亿元人民币。

  2、 2016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通讯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武汉宝湾青山电商物流园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投资主体介绍

  宝湾控股拟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湖北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将作为投资主体,投资武汉宝湾青山电商物流园项目。本公司持有宝湾控股77.36%的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宝湾控股22.64%的股权。

  七、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拟注册成立的武汉宝湾青山国际电商物流园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位于武汉市青山区,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该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负责武汉宝湾青山电商物流园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拟注册成立的湖北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出资,占100%股权。

  武汉宝湾青山电商物流园项目净用地计划441亩,初期总投资估算10.7亿元人民币。计划建造双层坡道标准高架库、仓库管理间、综合楼以及相关公用配套设施。具体规划将根据当地的市场环境及需求设计。计划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商务的产品分拣、包装、配送;仓库、堆场及办公室的租赁业务;从事理货、公路货物运输、货物配送、市内配送和包装业务;提供劳务、货物装卸和设备出租服务;从事库存管理、装卸业务、流通加工服务;从事集装箱运输的拆箱、拼箱、集运、分拨、堆存和集装箱修理业务;从事物流信息电子平台服务、物流信息咨询业务等。(最终以工商登记审核为准)

  八、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待武汉宝湾青山国际电商物流园有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将以武汉宝湾青山国际电商物流园有限公司为主体与有关政府部门和工程建设公司签署相应的土地购买和工程建设合同。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对于大型城市拟采用同城多点的发展战略扩充宝湾物流在当地的影响力和市场占用率。宝湾物流在武汉汉南、武汉阳逻、鄂州葛店、孝感临空投资建设宝湾物流园项目之后,拟在武汉市青山区投资武汉宝湾青山电商物流园项目,该项目位置更靠近武汉市中心城区,能够更好的覆盖武汉中心城区的城市配送网络。宝湾物流将在武汉市西南、北部、中部、东北、东部五个方位形成项目立体布局,完善大武汉园区网络布局,增强宝湾物流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和保持宝湾物流在武汉的行业领先地位。

  2、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1)武汉宝湾青山电商物流园项目投资较大,增加了公司已经存在的资金压力。

  对策:本公司宝湾物流业务业绩稳步增长,经营性净现金流稳定;此外,公司也在积极探讨多种融资方式。

  (2)工程项目较大,建设周期及建设成本控制风险

  对策:本公司在已有物流园项目上具有成功经验,能最大限度的降低这一风险。

  (3)市场竞争压力

  对策:为回避低端竞争,公司目标客户定位于高端客户。公司将制定统一的宣传和营销策略,借助宝湾物流的品牌效应,并由总部协助,全力开展对目标客户的联系和公关,争取与战略伙伴在项目地区继续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3、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将有助于宝湾物流形成全国性园区网络,增强宝湾物流的核心竞争力,提升本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未来的投资活动和经营业务将在既定的战略规划指导下,围绕物流仓储业务、适时开拓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和完善物流服务网络、发展业务规模和品牌战略来进行,不断增强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6-51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经2016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通讯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7日~2016年6月2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15:00—2016年6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7、现场会议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蛇口赤湾石油大厦十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题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8、《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9、《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青岛胶州宝湾、嘉兴宝湾、合肥肥东宝湾和重庆西彭宝湾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投资武汉宝湾青山电商物流园项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1、2、4、5、6、7、8、9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4月26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议案10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以上1、2、3项议案均以累积投票制,采取逐项表决方式选举产生董事和监事。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13:30—14:00。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16年6月27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现场登记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蛇口赤湾石油大厦十六楼会议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凭其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大会有关资料同时备置于本公司办公地点深圳赤湾石油大厦十四楼董事会秘书处,以供查阅和索取。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宋涛、李子征、严涵

  电话:86-755-26694211传真:86-755-26694227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果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53”,投票简称为“基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因本次会议议案1、2、3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总议案表示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4.00代表议案4,5.00代表议案5,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议案编码分别申报。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3为选举监事,3.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7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议案3,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机构)参加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对全部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1、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若委派人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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