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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6-43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6月3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在2016年6月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发出表决票11份,收到表决票11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28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4月19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并与交易对手开展谈判。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量大且复杂,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承诺在2016年6月28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股票复牌。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第十五条规定,公司拟申请自2016年6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即在2016年9月2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曹慧泉先生、易佐先生、颜建新先生、阳向宏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4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4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华菱集团须回避表决。 2、《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6年6月27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47)。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6-44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停牌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钢铁”)因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集团”)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菱钢铁,证券代码:000932)于2016年3月28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4月19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后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量大且复杂,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承诺于2016年6月28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股票复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拟申请自2016年6月28日开市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预计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即在2016年9月2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该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目前尚未确定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对手方范围初步确定为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金控”)和华菱集团。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根据公司与华菱集团、财信金控签署的重组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重组方案分为三个部分: (1)华菱钢铁将与钢铁业务有关的资产及负债出售予华菱集团; (2)华菱钢铁向包括财信金控、华菱集团在内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金融类及节能发电类等盈利能力较强的资产; (3)华菱钢铁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上述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度报送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 1、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就标的资产范围、交易方案、资产定价等内容进行多轮论证及协商; 2、公司与相关银行债权人开展了多轮的沟通; 3、公司与配套融资潜在投资者进行了多轮的沟通; 4、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前的内部重组工作; 5、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 6、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就有关事项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 7、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签署重组框架协议; 8、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该事项进展公告。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于2016年6月2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鉴于以下原因,公司难以在原定时间内完成重组相关工作并股票复牌: 1、本次重组方案较为复杂,因此对方案细节需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论证,并且需与包括交易对方、公司债权人在内的利益相关方充分协商; 2、本次出售和购买的资产规模较大,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所需时间较长;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因此对方案涉及的相关审批问题需与有关政府部门做进一步的协调、沟通和确认。此外,根据相关监管规定,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前还需要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 鉴于上述原因,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申请延期复牌。 四、预计复牌的时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规定的要求,公司拟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即公司将在2016年9月28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经深交所审核后,公司将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上市公司将尽快与交易对方、中介机构等研究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取得主要银行债权人对方案的认可,并将重组方案报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取得其原则性同意。在上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经深交所审核后,公司将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六、承诺 如本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且公司未能在2016年6月28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于2016年6月28日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审议情况 2016年6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且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6-45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钢铁”)与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金控”)、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集团”)签署《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重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2、上述《框架协议》仅为各方对重组框架的初步意向,并非最终的重组方案,截至目前,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因公司控股股东华菱集团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28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4月19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并与交易对手方开展谈判。2016年6月7日,公司与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手方财信金控、华菱集团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签署《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框架协议主体 华菱钢铁、财信金控、华菱集团 二、本次重组的主要方案 (一)关于本次重组方案的基本安排 1、华菱钢铁将与钢铁业务有关的资产及负债出售予华菱集团; 2、华菱钢铁向包括财信金控、华菱集团在内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金融类及节能发电类等盈利能力较强的资产; 3、华菱钢铁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上述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二)有待各方进一步磋商的事项 各方将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磋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及购买资产范围、资产定价、发行股份定价及数量、配套融资认购方及认购数量等。 (三)共同推动本次重组的承诺 各方承诺,将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继续共同推动本次重组方案的完善及实施,尽快就本协议所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并签署正式协议。 三、其他条款 (一)信息披露及保密 鉴于华菱钢铁系上市公司,各方同意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信息首先应由华菱钢铁在其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在此之前各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除履行必要的报批程序而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为完成本次重组目的向各自控(参)股公司披露以及向各自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以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通过任何方式公开发布或向与本次重组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泄漏本次重组有关的信息。同时,各方均不得泄露谈判和履约中所获知的对方商业和技术秘密。 (二)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 2、协议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诉求或争论,应首 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有权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生效。 2、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 3、本协议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1)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2)本次重组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各方以外的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监管机构审批等)而不能实施。 4、除信息披露及保密、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其他)条款外,本协议及本协议中包括的条款均不对任何一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不构成对达成有约束力协议或为达成此协议进行谈判的任何承诺,也不构成各方需要决定的重要问题的完整列举。 鉴于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仅为各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最终合作方案以相关各方签署的相关正式协议为准,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重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7日
股票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6-46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6月3日发出。会议发出表决票4份,收到表决票4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傅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傅炼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票,其中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对议案发表的意见: 1、上述议案的审议是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监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7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傅炼,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湖南湘潭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华菱湘钢第一炼钢厂成本科会计、华菱湘钢财务处成本科会计、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正科级、主办,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部长,湖南华菱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傅炼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6-47 关于召开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4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6日至2016年6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6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园主楼1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审议董事会提交的事项,会议程序和内容合法。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2.关于选举傅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43)。 (三)注意事项 1、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加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按照《公司章程》,议案1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3、按照《公司章程》,议案1、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至少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按照《公司章程》,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登记时间:2016年6月21日- 6月24日8:30-17:0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园主楼701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园主楼701室 邮编:410004 联系人:刘笑非、刘婷 电话:0731- 89952811、89952929 传真:0731- 89952704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2 2、投票简称:华菱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议案1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2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对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1位候选人),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既可以将其全部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将其部分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 注:1、请在议案1的相应表决栏内划√。 2、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在相应的表决栏内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选举票数上限为股东持股数与候选人数之积。 3、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东(签名): 单位(盖章):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6-48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钢铁”)控股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集团”)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菱钢铁,证券代码:000932)已于2016年3月2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2016年4月2日、2016年4月12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4)、《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22)、《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23)。经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24),并于2016年4月26日、5月3日、5月1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25、2016-33、2016-36)。2016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39)。2016年5月24日、5月31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41、2016-42)。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目前尚未确定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对手方范围初步确定为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金控”)和华菱集团。 2、重组框架性协议:公司已与华菱集团、财信金控签署重组框架协议,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45)。 3、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根据上述重组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重组方案分为三个部分: (1)华菱钢铁将与钢铁业务有关的资产及负债出售予华菱集团; (2)华菱钢铁向包括财信金控、华菱集团在内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金融类及节能发电类等盈利能力较强的资产; (3)华菱钢铁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上述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4、停牌前一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 5、重组事前审批情况: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公司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前还需要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度报送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 1、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就标的资产范围、交易方案、资产定价等内容进行多轮论证及协商; 2、公司与相关银行债权人开展了多轮的沟通; 3、公司与配套融资潜在投资者进行了多轮的沟通; 4、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前的内部重组工作; 5、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 6、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就有关事项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 7、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签署重组框架协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内容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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