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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16-078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且实施时间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8,938,3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公司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5日的总股本即公司现有总股本1,308,938,339股。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分配比例不存在需要调整的情况。】
二、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16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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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7日至登记日:2016年6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5号保利中心2606
咨询联系人:李倩兰
咨询电话:020-38983278-1121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2015年度股东大会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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