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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中伟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中伟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6650号),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新型智能包装机械产业化项目、新型瓶装无菌灌装设备产业化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87,270,359.59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87,270,359.5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6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东机械”)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以募集资金15,000万元出资,其中3,600万元计入瑞东机械的股本,将瑞东机械的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增加至7,600万元,其余11,400万元计入瑞东机械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仍持有瑞东机械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6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6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由瑞东机械在杭州银行丰潭支行开立账号为3301040160004918648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投向“新型智能包装机械产业化项目”、“新型瓶装无菌灌装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瑞东机械、保荐机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潭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瑞东机械为共同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周强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6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周强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6650号),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新型智能包装机械产业化项目、新型瓶装无菌灌装设备产业化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87,270,359.59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87,270,359.5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6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东机械”)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以募集资金15,000万元出资,其中3,600万元计入瑞东机械的股本,将瑞东机械的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增加至7,600万元,其余11,400万元计入瑞东机械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仍持有瑞东机械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6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6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6月8日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6月7日,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87,270,359.5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8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75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0.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571.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4,085.25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6,486.0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156号《验资报告》。

  二、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资金进行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筹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6 年 5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7,270,359.5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6650号),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新型智能包装机械产业化项目、新型瓶装无菌灌装设备产业化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87,270,359.59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87,270,359.59元。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7,270,359.5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亚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中亚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瑞银证券对中亚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

  4、《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5、《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6、《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6650号)。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6月7日,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东机械”)进行增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8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75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0.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571.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4,085.25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6,486.0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156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智能包装机械产业化项目”、“新型瓶装无菌灌装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由瑞东机械实施。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6 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4,000 万元,住所为临安市青山湖街道泉口村,法定代表人为史正,注册号为330185000080953。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食品包装机械、塑胶机械;一般经营项目:无。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瑞东机械总资产为10,773.93万元,净资产为3,753.52万元 ,2015年度净利润为-143.91万元。

  三、增资方式

  本次增资以募集资金15,000万元出资,其中3,600万元计入瑞东机械的股本,将瑞东机械的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增加至7,600万元,其余11,400万元计入瑞东机械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仍持有瑞东机械100%股权。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对瑞东机械增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能够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由瑞东机械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存放于该专项账户,只能用于“新型智能包装机械产业化项目”、“新型瓶装无菌灌装设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司、瑞东机械、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瑞东机械为共同方),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实施监管。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以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七、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6月7日,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8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75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0.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571.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4,085.25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6,486.0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156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中亚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4、《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5、《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6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6年6月3日、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出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受下游行业波动影响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群主要集中在液态食品行业,尤其是乳品行业,下游液态食品行业的发展状况及景气程度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2013-2015年,下游液态食品行业的快速增长带动了公司业务快速成长。如果未来液态食品行业增长趋缓或者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并带来收益下滑的风险。

  随着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全民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液态食品行业对负面信息较为敏感,如果出现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短期内液态食品行业的整体经营业绩可能产生较大波动,进而影响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是国际领先的包装机械制造企业。如果这些企业在中国开展或加快实施本土化战略,通过建立合资或独资企业降低产品成本及产品价格、增强营销与服务,行业市场竞争将加剧。同时,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高技术和研发水平,有效控制产品成本,保持生产管理、产品质量、营销服务的先进性,公司将面临不利的市场竞争局面,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会受到一定影响。

  (三)管理水平及人力资源无法适应经营规模扩大的风险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运营体系健全,适合目前的经营规模和发展需要。本次公开发行成功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投资项目的陆续实施,公司的经营规模将快速扩大,在市场开拓、技术研发、生产管理、资源整合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也迫切需要技术、管理、生产和营销等方面的人才。如果公司管理水平及人力资源不能及时满足未来经营规模快速扩大的需求,将影响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发展动力,公司会面临一定的管理及人力资源风险。

  (四)客户集中度提高的风险

  公司的液态食品包装机械产品主要是非标定制设备,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即按照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专业设计、设备制造和现场安装调试。公司主要客户包括蒙牛乳业、伊利集团、光明乳业、达能集团和辉山乳业等,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44%、61.12%和65.06%,公司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9.78%、30.76%和32.90%。如果未来主要客户对公司产品需求进一步增大,可能会带来客户集中度提高的风险。

  (五)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9.56%、49.71%和47.18%。公司的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积累,使公司产品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同时,技术领先性、功能集成性和质量稳定性使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近年来,部分原材料价格和人力成本有所提高,市场竞争加剧,如果公司不能维持现有的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不能及时推出新产品或新业务,并有效控制生产成本,或者公司毛利率相对较低的业务部分比重增加,都可能使得公司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口径)分别为25.21%、28.66%和26.48%。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及最终经济效益的实现尚需一定时间,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而短期内出现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七)技术失去先进性的风险

  随着下游乳品、饮料等液态食品行业的高速发展,对液态食品包装机械的性能要求日益提高,液态食品包装机械行业技术呈现出集成化、高速化、无菌化、智能化、柔性化、节能化和高精度化等趋势。虽然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在机电一体化、高洁净度和高精度灌装、无菌环境控制、干法灭菌等领域有深厚的技术积淀,已拥有多项关键技术和专利,并建立了专业的技术人才队伍,但如果公司未能在技术方面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准确把握市场趋势并生产出符合下游客户需求的设备,将削弱公司现有的技术优势,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低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新型智能包装机械产业化项目、新型瓶装无菌灌装设备产业化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及实验室建设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等项目。公司已经对这些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项目顺利实施并如期达产将扩大公司生产规模,能够有效缓解产能紧张,降低交货延期的风险,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但是,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较大,对公司的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公司产品的下游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动,或市场开拓力度不能适应产能的增加,则会导致实际收益低于预期,可能存在项目投资风险。

  研发技术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研发能力,缩短产品开发周期。如果该项目实施由于进度延缓等原因不能及时达到预期效果,则会延误公司的研发进度,可能对公司保持技术领先、占领市场先机产生不利影响。

  (九)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增加导致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将有较大规模的增长,按照公司现行折旧、摊销政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年新增折旧和摊销约3,768.9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足以消化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但是,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的下游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收益未能实现,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

  (2016年6月7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7,270,359.5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监事会成员(签名):

  周强华 胡西安 施高凤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2016年6月7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成员(签名):

  周强华 胡西安 施高凤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016年6月7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二届十二次董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独立董事:张耀权 钱淼 赵敏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对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

  (2016年6月7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二届十二次董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以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独立董事:张耀权 钱淼 赵敏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016年6月7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二届十二次董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独立董事:张耀权 钱淼 赵敏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中亚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8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75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571.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4,085.25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486.0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156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中亚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杨艳萍 顾科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7日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中亚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8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75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571.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4,085.25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486.0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15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亚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资金进行置换。

  三、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6650号),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新型智能包装机械产业化项目、新型瓶装无菌灌装设备产业化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87,270,359.59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87,270,359.5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6 年6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7,270,359.59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亚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中亚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瑞银证券对中亚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杨艳萍 顾科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7日

  

  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6〕6650号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亚股份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中亚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亚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亚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亚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82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7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91元,共计募集资金70,571.2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931.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7,640.2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前期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100.00万元和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054.2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6,48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56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6年5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7,270,359.5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其他说明

  本公司前期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保荐费100.00万元,需从募集资金中置换。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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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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