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6月8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8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

  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参与表决9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到期换届,经征询主要股东意见,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伟、胡少苑、刘敏东、顾友良、王立新、徐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李定安、谢克人、叶东文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梁平先生、许杰先生、欧阳立东先生任职到期卸任,不再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董事会对梁平董事、许杰董事、欧阳立东董事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6名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尤安龙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原因请求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董事长刘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刘佳先生已于2014年1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符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条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董事会对尤安龙先生担任董秘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王文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即将到期。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提请审议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银行短期定期存款。

  (一)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三)购买额度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4,000万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华之源股东许教源、何华强同时对华之源该项授信提供担保,因许教源、何华强为持有(含直接及间接持有)华之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构成关联担保,独立董事对此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许教源、何华强对华之源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此表示同意。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7日

  附:简历

  刘伟先生,1965年5月生,1987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应用力学系,高级工程师。佳都集团创始人,任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至今。2008年2月1日起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6月起担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长。现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委员、民建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行业协会会长。曾获评为中国信息产业年度十大经济人物、广东十大经济风云人物、广东省优秀民营企业家。

  胡少苑女士,1971年7月生,在职研究生毕业,会计师。2001-2008年在佳杰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任信用管理中心总监、财务中心副总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监;2008至今任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2011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24日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年6月24日起担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敏东先生,1974年11月生,中共党员,广州师范学院数学系计算机与现代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星海智慧家庭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星海传媒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市番禺区德舜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番禺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星海数字家庭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新岸线计算机芯片系统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2月至今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顾友良先生,1974年8月生,1997年中南大学资源和环境学院选矿专业本科毕业。曾任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科技办科员、深圳思博威智能交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北京黄金眼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兼华南区总经理、北京黄金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6月----2015年5月,历任海康威视行业总监、海康威视郑州分公司总经理、海康威视国内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兼行业部总经理、海康威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2015年6月3日起担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立新先生,1967年9月生,1991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电子工程系,获得硕士学位,2006年获得新加坡国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1-1995年期间任职上海希望电脑公司销售经理;1995-1999年任职广州佳都集团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1999-2001年任职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1-2014年6月任职佳杰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营运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08年10月至今任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8日起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徐炜先生,1980年10月生,2002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10年获得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平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东方证券研究所研究员、业务总监,2014年加入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

  以下为独立董事

  李定安先生,1945年12月生,1966年毕业于武汉市财贸干部学院(现江汉大学)工业会计专业,1982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深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丰富的企业会计、税务、财务与成本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政协广东省第八、九、十届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会员。现任广东省国际税务学会理事,广东省地方税务学会理事,广东省制造业协会发展研究专家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生导师;曾任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常务副院长。2015年7月10日起担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克人先生(Henry Hak-Yan Tse),1947年10月生,澳大利亚国籍,1967年毕业于香港工业学院(现香港理工大学)电子工程系。曾长期就职于IBM,Compaq等国际机构,累积了40多年的IT行业和管理经验。早期曾参与1978年IBM在中国第一台大型S/370电脑的谈判与安装工作。1994年重新派驻中国,任IBM PC公司中国总经理。1998年出任Compaq公司中国区总裁。1998年由中国计算机报出版的《知识英雄--影响中关村的50个人》,谢克人为其中之一人。2000年参加新锐国际有限公司创业,2006年在英国AIM上市。2009年退居幕后,退休后活跃于中港慈善工作,并为广州中山大学回报社会助学计划发起人。2015年7月10日起担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东文先生,1967年11月生,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硕士,1987年8月起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擅长办理刑事、经济、房产及金融等法律事务,从业经验丰富。曾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具有司法部批准的律师执业资格。现为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广东省委常务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广东省直属四支部主任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广东省文化学会常务理事。法学著作有《票据法》(法律出版社出版)、《招标投标法律实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2013年6月24日起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佳先生,1983年10月生,2007年毕业于暨南大学,电子商务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07年12月-2010年3月,任广州市时代财富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2010年4月-2013年6月,任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高级经理;2013年6月至今,先后任公司战略管理中心总监助理、总监。2014年1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9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人,参与表决3人。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到期换届,经征求主要股东意见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李旭、文伟斌、凌伯辉。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吕咏梅女士、李敏华女士任职到期卸任,不再担任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监事会对吕咏梅监事、李敏华监事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银行短期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4,000万元购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7日

  附:简历

  李旭先生,1978年4月生,毕业于南昌大学, 2001年由司法部授予律师资格,2010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考核。2001-2004年期间于江西创兴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04年7月加入佳都集团,历任佳都集团法务部经理、佳都集团法律及行政事务副总监,2011年任广州市汇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佳都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5年至今任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广州佳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文伟斌先生,1976年12月生,2003年7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2003年7月-2012年7月年期间任职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法律室律师、主任助理、副主任;2012年7月-2015年9月期间任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9月起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凌伯辉先生,1970年1月生,中共党员,1992年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系本科专业,2008年获得广东工业大学项目管理硕士学位。现任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广州星海智慧家庭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新信通信息系统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星海通信息文化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番禺有线数字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公副董事长,广州星海传媒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5月至今任佳都新太科技股分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0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

  聘任新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6月6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尤安龙先生的辞职报告,尤安龙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原因提出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尤安龙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对尤安龙在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刘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刘佳先生已于2014年1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符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条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根据刘佳先生的简历,未发现刘佳先生有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况,刘佳先生已取得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同意董事会聘任刘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7日

  附简历:

  刘佳先生,1983年10月生,2007年毕业于暨南大学,电子商务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07年12月-2010年3月,任广州市时代财富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2010年4月-2013年6月,任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高级经理;2013年6月至今,先后任公司战略管理中心总监助理、总监。2014年1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1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佳都科技”或“公司”)于2016年6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银行短期定期存款。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55号)批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84,745,763股。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月13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6]973号《验资报告》,佳都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84,745,76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012,929.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9,987,070.94元,截至2016年1月12日止,公司已收到实际募资净额为人民币1,089,987,070.9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84,745,763.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005,241,307.94元。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6年1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已使用33,700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的理财产品,分别于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27日、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25日、2016年8月2日到期。

  (二)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016年2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智能安防和智能轨道交通业务的自筹资金63,266.75万元人民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日常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用于支持智能安防和智能化轨道交通两核心业务的发展。截至2016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智能安防和智能化轨道交通业务的投入金额为11,426.73万元。

  截至2016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74,693.48万元(包含募集资金置换款及日常使用金额),剩余34,962.69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利息收入。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提请审议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银行短期定期存款。

  (一)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三)购买额度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4,000万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银行短期定期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资金总监、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金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6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银行短期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八、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银行短期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4,000万元购进行现金管理。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1、佳都科技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2、佳都科技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3、佳都科技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民生证券认为佳都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民生证券对佳都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及

  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源”)

  ●担保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新增担保数量:22,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额为:157,300万元。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2,957.42万元,公司专注于智能化技术和产品在智能安防和智能化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352,881.01万元、净资产140,067.67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6,716.64万元、营业利润13,073.41万元、净利润17,599.50万元。

  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是智能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商,业务涉及轨道交通智能化、智能化产品集成。在轨道交通智能化领域拥有多项专利及一线城市的成功应用案例,主要产品包括地铁站的自动售检票系统、屏蔽门系统、中央监控系统。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92,819.09万元、净资产67,540.76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9,146.26万元、营业利润9,940.59万元、净利润12,813.32万元。

  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1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之源立足于轨道交通智能化通信系统为业务方向,为轨道交通公安通信系统、专用通信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的建设提供产品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2,685.16万元、净资产9,107.37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345.44万元、营业利润3,603.80万元、净利润3,240.11万元。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6月6日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还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华之源股东许教源、何华强同时对华之源该项授信提供担保,因许教源、何华强为持有(含直接及间接持有)华之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构成关联担保,独立董事对此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许教源、何华强对华之源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此表示同意。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本公司的累计担保金额为157,3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3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3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地址:广州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30日

  至2016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佳都科技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告编号:2016-067),2016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佳都科技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78)、《佳都科技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佳都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及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编号:2016-082)。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8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6年6月29日08:3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战略管理中心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6月29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五)邮政编码:510665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非累积投票议案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在累积投票议案中对应的候选人投票数中填入选举票,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4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佳都科技”)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30日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1、2016年6月6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1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购买了“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本理财计划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2.7%/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6月6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7月11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16年2月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5,0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本理财计划为保证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2.80%/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2月1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3月7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402,739.73元。

  2、2016年2月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购买了“公司红棉理财——37天人民币债券计划”,本理财计划保证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3.00%/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2月2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3月10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304,942.88元。

  3、2016年2月2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5,0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购买了“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本理财计划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2.9%/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2月5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3月10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417,123.29元。

  4、2016年3月8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5,0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本理财计划为保证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2.60%/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3月8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4月6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309,863.01元。

  5、2016年3月1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园支行购买了“公司红棉理财-34天人民币资产组合计划”,本理财产品类型为低风险型,预期年化收益率3.00%/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3月11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4月14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279,452.06元。

  6、2016年3月15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2,5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购买了“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本理财计划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2.9%/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3月15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4月18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335,616.44元。

  7、2016年4月7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5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50%/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4月7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4月14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4,315.07元。

  8、2016年4月7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90%/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4月7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4月21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14,575.34元。

  9、2016年4月7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90%/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4月7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4月21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7,287.67元。

  10、2016年4月7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60%/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4月7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5月5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199,452.05元。

  11、2016年4月15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5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40%/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4月15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5月9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23,671.239元。

  12、2016年4月2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70%/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4月21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5月12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46,602.74元。

  13、2016年4月22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5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购买了“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本理财计划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2.8%/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4月22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5月26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40,273.97元。

  14、2016年4月22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5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购买了“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本理财计划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2.8%/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4月22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5月26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67,123.29元。

  15、2016年4月26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购买了“保本型法人63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本理财计划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2.85%/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4月26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6月27日。

  16、2016年4月26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购买了“公司红棉理财——98天人民币资产组合计划”,本理财计划保证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3.10%/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4月26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8月2日。

  17、2016年4月29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5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购买了“保本型法人63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本理财计划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2.85%/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4月29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6月30日。

  18、2016年5月3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1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购买了“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本理财计划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2.8%/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5月3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6月6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83,232.88元。

  19、2016年5月5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60%/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5月5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5月27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156,712.33元。

  20、2016年5月6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1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购买了“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本理财计划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2.8%/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5月6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6月13日。

  21、2016年5月9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2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40%/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5月9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5月31日。公司已按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17,358.90元。

  22、2016年5月27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购买了“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本理财计划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2.7%/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5月27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6月30日。

  23、2016年5月27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1,000万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90%/年,产品起息日:2016年5月27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7月25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具体请详见公司2016年1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7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80版)
   第A002版:机 构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保 险
   第A005版:综 合
   第A006版:专 题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基 金
   第A011版:投资者保护“幡动旗摇”
   第A012版:数 据
   第A013版:数 据
   第A014版:行 情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A017版:信息披露
   第A018版:信息披露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6-0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