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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6-014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6月7日,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4,187,188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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